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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又舍不得。不是舍不得诺基亚,而是舍不得他的声音。
一听到他的声音,她的心就浮起来了。仿佛看到他修长白皙的手指。
在和他相处的时候,她总是下意识似的低头,盯着他的手指看,越看越感觉到心情的虚幻。好像她不是被他冷酷血腥的气质所吸引,而只是单纯被他干净得发直的手指所蛊惑一般。
明明不是什么特别好看的手指,那么总是盯着某个人的手指看,就是爱的证明吧?
电话那头似乎发出了声音,恍恍惚惚之中她却没有听清楚。硬着头皮问了句“你刚刚说什么啦”,很快得到的对方的答复,让她差点惊呼出声。
“你那份《离婚协议书》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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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突然空虚得手忙脚乱,呼吸更像是堵住喉咙的窒息,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撞上某棵大树的蒲公英,阳光晒得整个人变成腌菜,身体甚至在散发烧焦的味道。
这就是所爱非人的痛苦么?
“不好意思,我现在什么回答都无法做出,脑子里乱糟糟的,心里空洞洞的,像是有冷风在吹,而且是看得见的可怕的黑色的冷风……如果再说下去会对你破口大骂也说不定,所以请先让我缓一缓,让我透口气……哎,我在说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我,我是不是很可怜……嗯,待会儿我给你电话吧。”
像是要熄灭手指燃烧起来的烈火一般,雅真唇干口燥地把手机往桌上一丢,用手强力按住心脏。
他要和佳若离婚吗?她并不太肯定这一突发事件对她来说到底存着何种意义,但她无法控制自己身体的抓狂暴走状态。
算了吧,碰上那个人,什么心情都无法解释,只能认栽。
可又有些不服气——他算什么?不过就是长得容易被宠而已!实际上却是如假包换的蓝胡子!天呐,我爱谁不好,偏偏碰上他?
实在闷得不行的雅真,为了转移注意力,去郊外的山道上去飙车。
那是只有二辆车可以错身而过的山路。在超级刺激的开车下山途中,听到雄壮的喇叭声,一辆载满砂石的卡车正由下往上冲。
危险的情景刺激大脑,雅真额头冒着大颗汗珠,将车子紧急移到道路旁,成功地跟卡车擦身而过。
卡车鸣着喇叭安然地呼啸而过,车身连个伤痕都没有。本以为可以松口气,欢欣鼓掌了。可是,就在车子开动的瞬间,却感受到下陷的奇怪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搞什么?”
咕哝着开门下车。在车上根本看不清楚,路边有一个车轮宽的山沟,而自己居然运气很好地中奖了!爱车已经陷进山沟里。而且,还不只是前轮,连后轮也都掉进去了。
正文 35、为“虐”而虐
辛弃疾是醉里挑灯看剑,宋家明是午夜瞪着血红双眼用鼠标点击慷慨陈词的激篇。
他反复诵读鲁迅先生《野草》中的那篇《复仇》——
“人的皮肤之厚,大概不到半分,鲜红的热血,就循着那后面,在比密密层层地爬在墙壁上的槐蚕更其密的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于是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拚命地希求偎倚,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
但倘若用一柄尖锐的利刃,只一击,穿透这桃红色的,菲薄的皮肤,将见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其次,则给以冰冷的呼吸,示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得到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而其自身,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他不知道应该不应该把鲁迅先生称之为中国SM的鼻祖,高中时语文课本里鲁迅先生的《药》中的人血馒头,就曾让他差点呕吐,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吃馒头。
现在,虽是断章取义,但这两段文字又勾引起他极大的兴奋。“那鲜红的热血激箭似的以所有温热直接灌溉杀戮者”以及“以淡白的嘴唇,使之人性茫然”更是被他推崇备至。
杀了蓝凌之亦不解恨,他要逼蓝凌之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