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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叫我王小姐。”她说:“我算是最低的要求了吧?”
我叹口气,“真该有人好好地把你揍一顿,你的车在哪里?”我问她。
“就在街角。”她愉快地说。
她拉起我的手,拖我到街角,我看到一部黄色的莲花,已经被交通警察抄了一张牌在那里。
她开了车门,门根本没有上锁,我只好坐进车子里去。
天啊,我问我自己,我在干什么?坐在一个陌生女孩子的跑车里,与她去逛?我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家里有一子一女!我一定是疯了。
她开动了车子,一阵风吹动了长发,发梢拂着了我的脸,一阵痒。在那一秒钟里,我忘了我的身份。
车子象飞一般似地冲了出去,我只听见引擎的咆吼声。
她把车子驶上半山,兜了一个大圈子。这的确是一部好车子,她的驾驶技术也是第一流的。紧紧的皮手套绷在她的手上,穿一套上身连长裤的紧身衣,黄得耀眼,只是湿了一大截,刚才淋了雨,为我淋的。
跟她坐在车子里,我忘了一切,我几乎忘了自己的存在,忽然之间,我觉得抓住了一点前所未有的东西,从王如璋身上我找到了青春、动力、活泼!
她才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活生生地存在世界上,为了她自己而活,喜爱做什么便做什么,不是为了其他一切,不是为了银行存折,不是为了闲言闲语,不是为了繁文俗礼。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直截了当的人,为了她爱的一切不择手段地争取。
她可真的爱我?如她所说。
忽然之间,我渴望得到这样一个女孩子的爱。
然而我并不相信她会真的爱我。这是她的习惯,她的口头禅吧?但是我听了,还是这么的受用。
到底她是一个美女,到底这话是从她嘴里出口的。
她说她爱我。一个举手可以召到几打男人的女孩子单单看中了我,这感觉使我有前所未有的快乐。
车子停了,我认得那是她的家,落晖道十号。
“进来?”她问。
我跟了她进去。我自然跟了她进去,反正已经来到这里了,不进去还干什么?
她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穿白制服的女佣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带着我上楼,在梯间她忽然转身,凝视着我,她与我的距离是这么的近,她了我的鼻子。
她的嘴唇是柔软的,炎热的,我推开了她。
我是一个有家室的人,我有一子一女,我有妻子,结婚戒指此刻还套在手指上。我轻轻地推开了她。
我说:“你到家了,我还是回去的好。”忽然我退缩了。
她在楼梯间坐下,并没有说话,并没有求我留下,但是她看着我。她为我淋湿了身子,她为我等了那么久,她到底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我吻吻她的脸,我说:“乖一点,明天我再来陪你喝咖啡。”
她笑了,笑得是那么开心,好象得了什么宝贝似的,我忍不住又吻了她一下。
我转身走了,是那个白衣佣人替我开的门。
我叫了一部车子回家。我心里竟没有一点点犯罪的感觉,我只觉得快乐,无比新鲜的快乐。到了家,妻来开门,我竟没有抬起我的头看她,我匆匆吃完饭,心里充满了王如璋的影子,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
我无法把她在我心里除掉。
每天下午,她会与我来吃一顿茶。
我看到她的脸,我觉得有无限的欢喜。这种欢喜在别的地方是无法得到的。我要见她,我要继续地见她。
我有时与她到沙滩上去坐半天,漫无一人的沙滩。我与她去跳舞,无论什么曲子,我们总是慢慢地跳。我们去看电影,手拉着手。
是的,我想我已经开始爱上她了。
我们约会着,我渴望见她,甚至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见她。
然后她说:“你知道你应该怎么做。”
“离婚?”我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