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久琳笑,“我也一样。”
余之遇点头,说:“行,那就聊聊。”
作者有话要说:余之遇:“我不要和他一起睡!”
肖子校:“那你跟过来?”
余之遇抱着衣服要走。
肖子校双手抱胸看着她:“我就看你能去哪儿?!”
--------
之前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调查,据说女富男贫的婚姻,离婚率最高。因为男人天生大男子主义,而在经济方面若没优势,会因自卑令这种大男子主义变本加厉。而能长久的关系大多是女人崇拜男人,男人宠爱女人。可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你们觉得呢?这个作者好像在骗你们留言,求求了,上回当吧。
-------
感谢投雷和送营养液的小天使,笔芯你们!大家阅读愉快。
第五十二章
你是我无二无别
余之遇带着草药和林久琳去了外面。
林久琳显然很忌惮草药,她问:“怎么,怕我啊?”
余之遇哼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叶上珠的例子摆在那,我对你改观了。”
原本以为她只是个失意人,因年少不懂事弄丢了爱情。后来发现那不是不懂事,是品格,是教养,是道德的问题。直到今夜,意识到除此之外,她虽生而为人,却阴险恶毒。
林久琳听出了讽刺之意,她说:“我变成如今的样子,和肖子校脱不了关系。”
“弱者才喜欢把责任归咎于别人。”草药坐在身侧,余之遇把玩着它的耳朵,说:“你可以责怪他在恋爱时没有尽到男朋友的本份,但既然你选择了分手,就无权要求他在你想复合时必须回头。你的念念不忘,是你自己造成的,与人无尤。”
林久琳心中意难平,面上则努力维持无波无澜,“我知道你会替他说话,你们现在在一起,他怎么样都是对的,好的。尤其他对我不理不睬的态度,更会让你觉得他很爱你,你要和他同仇敌忾。”
“不是觉得他爱我。他就是很爱我。”余之遇说这话时,语气和神色一样笃定。
林久琳抿了抿唇,移开视线,看向夜色中的山峦:“我们刚恋爱那会,他很体贴我,我读大三,他读博,尽管他忙,不是时时能够见面,他也会尽量抽空陪我吃饭。我爱吃辣,不吃香菜,吃猕猴桃胃会疼,他都记得……”
于是,在离开临水的前一晚,林久琳像是终于找到倾诉的人一样,桩桩件件地细数曾经和她恋爱时,肖子校的好。
余之遇才知道,曾经和别人谈恋爱的肖子校是什么样子。
他和所有的男朋友一样也是尽可能地迁就,上了新的电影,林久琳要看,他陪着。林久琳发现新开了家川菜馆,要尝,他带她去。生日,以及那些与恋人有关,哪怕是无关的节日,林久琳也总能收到他的礼物。
然而——
林久琳忽地笑了,自嘲的那种:“看电影时,他基本都在接听电话,不是论文的问题,就是实验的事情。往往一场电影下来,演了什么,他完全不知道。我好不容易订到位置一起出去吃个饭,他没吃两口,中途又被叫走了。那些礼物,是在他忘了我生日,我哭闹过后,他一次性采购的。”
如果这说的不是肖子校,余之遇会想笑,觉得这位男朋友实在很直男。同时也会替他分辨几句,说他至少在女朋友哭闹后也是在积极改进的,说明他在意女朋友,想继续这段恋爱关系。只不过,他的方式容易被解读成敷衍?一时之间,余之遇竟找不到适合的形容词。
偏偏这个人是肖子校。而和她在一起的肖子校,和作为林久琳前男友的肖子校,判若两人。
余之遇听老余说过,男孩八岁时喜欢一个女孩,会把全部的糖果给她。十八时,愿意为她舍命。二十八岁时,则想带她回家。这是男人在时间历练下的成长。
此刻余之遇想,肖子校的转变,除了有时间和年纪的影响外,更多的,应该是源于林久琳当初的背叛。
“这样的开局,想不分手都难。我再爱他,也敌不过现实。”林久琳长长地舒了口气:“我们的争吵越来越多,冷战的时间越来越长。说是冷战,其实只是冷着我,我都怀疑,他一忙起来,根本不记得我们吵过架。”
既然忘了,自然想不起来哄。确切地说,哄过,只是哄得次数多了,难免疲惫。渐渐地,也没了心力。
林久琳只能自己找台阶和好:“我生病了,给他打电话,希望他来陪陪我。他却随导师进山了,信号不好,我们俩鸡同鸭讲,最终只换来他一句:多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