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尚书的汗滴了下来,谨慎又谨慎地挑了句话来说:“别的不说,单说王爷的才情就是了得,刚才一开口就是绝对,怕是满朝翰林没一个能对上来。”
马屁还没拍完楼厅里又是一响,华容居然又在最不合适的时机将扇子“啪”一声合上。
“这位华公子的意思是你能对吗?”韩朗霍然回首,看他看得十足玩味。
一根葱华容先生居然点了点头,不仅点头还立身,又一把打开折扇,很是潇洒地前迈两步。
这下连华贵都察觉到他不识时务,在后头跺脚:“禀告王爷,我家主子根本不会对对子,他是个哑巴!”
“哑巴未必不会写字。”韩朗很是和气地回了句,不知朝哪里抬了抬手。
立刻有飞毛腿将笔墨送到。
华容很是潇洒地执笔,左手运墨,不消片刻就已经写完。
韩朗将纸凑到眼前,看的时候众人心跳集体停止。
结果看完后韩朗神色如常,只是将一根修长的手指顶上华容那柄折扇,在殿前欢三个字上流连。
“殿前欢。”他缓声念道,一字比一字冰冷:“你在哪个殿前承谁的欢,谁教得你这般放肆!”
“给我打!”起身离开那刻韩朗挥手:“打到他说话为止!”
桌上那片纸随即也不见了,被韩朗收进了袖管。
“夫差也是夫,伴君如伴虎。
君瑞若是君,过墙何必梯。”
纸上如是写。
夫差者王也,君瑞者贼也,这华容的胆是比天还大,居然讽刺韩王爷窃国做贼。
韩朗一路冷笑,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开始对那一根葱似的软肉感兴趣。
“打到他腿断为止好了。”想到这里韩朗突然顿步:“我倒一时忘了,将个哑巴打到说话,可不就是把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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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起是京城一个无名的小摊贩,唯一会做的生意就是早上卖粥。
而每天让他心跳最厉害的时候,就是清晨为一位特殊的客人盛粥。
这特殊的客人非是旁人,就是鼎鼎大名的抚宁王韩朗。
事到如今,邹起还清楚记得那第一次相遇情景:他傻傻地盯着看人家吃完,自己茫茫然地收好帐,过了很久才缓过了神;随后逢人就说他碰到个神仙样的人物。
那一整天都是那么兴奋,手舞足蹈介绍着,说那是个很漂亮很高贵很仙骨的神仙。
最后,旁人实在是于心不忍,万分小心地告戒他,他心里的神仙其实是个大恶人,大坏蛋,叫韩朗。
于是,邹起又傻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晨,恍惚地摆好摊头,再次见到那漂亮的大坏蛋,听到他说“老板,来碗清粥。”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一点都不介意别人的话,在他心目里,韩朗就是最好看的神。
而从那时起,长得神仙样的坏蛋几乎是天天惠顾他的生意的,可以说大多是风雨无阻的。
慢慢地他也掌握了韩朗的规律。
韩朗有两个贴身小厮兼任护卫,一个叫流年,一个叫流云。
他们轮流当差,一人一天。
流年会坐在韩朗身边陪他喝粥,流云却只会站在韩朗身后干等。
韩朗只叫清粥,配他摊上自制的酱菜。
来他这里吃早点的百姓,见这位大人来就纷纷让坐,有的识相的离开,有的找个角落围观窃窃议论。
韩朗从不会热情招呼,也不会命令人回避,慢条斯理地吃完他的早点。
结帐的时候,也会根据他吓走客人的数量,多给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