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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炮(上)
东西双城的游行队伍还在向草地集合,猪的彩车,羊的彩车,驴的彩车,兔子的彩车
各种把自己的尸体提供给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彩车,在各式各样的人群簇拥下,进入草地上预先划定的位置,排成一个个的方阵,等候着大人物的检阅。只有老兰的鸵鸟们还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有两只鸵鸟争夺着一件沾满了污泥的橘红色衣服,好像那是可以食用的美味佳肴。我想起在昨天的暴雨里出现的那个女子,心中泛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不时有鸵鸟将细长的脖子探进庙门,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那些男孩和女孩坐在倒塌后的墙基上,一个个无精打采,与活泼的鸵鸟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几个老兰公司的人,正用手提电话,不断地和什么人联系着。又有一只鸵鸟将头探了进来,用宽阔的嘴巴,在大和尚的头上啄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将一只鞋子投过去,大和尚似乎是不经意地一抬手,将鞋子挡落在地。他睁开眼睛,满面笑容地看着那只鸵鸟,那目光那神情,很像一个慈祥的祖父,看着正在蹒跚学步的爱孙。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鸣着响笛,从大道的西边驰来。它超越了一辆辆彩车,到达小庙前面,猛地停了下来。从车上钻出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他穿着一套灰色双排扣西装,扎着粗大的红格子领带,袖口的商标炫耀着西装是高贵的名牌。但不管他用什么名牌包装,我一看到那两只黄色的大眼,就知道他是我的仇人老兰。大和尚,多年之前,我曾经连发四十一炮;亲眼看到,第四十一发炮弹把老兰拦腰打成了两半,为此我销声匿迹,远走他乡。后来我听说他没死,不但没死,而且事业更加辉煌,身体更加健康。跟随着老兰从车里钻出来的那个肥胖女人,身穿一件紫红色裙子,脚穿一双酱红色高跟鞋,头发烫得波浪翻卷,头顶一撮毛,染成火红色,宛如一个鸡冠子。她双手上戴着六个戒指,三个黄金的,三个白金的。脖子上挂着两条项链,一条黄金的,一条珍珠的。尽管她发了福,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范朝霞,那个举着锋利的剃刀与老兰性交的女人。在我四处流浪的日子里,听说她和老兰结了婚。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言是真实的。她一下车就张开双臂向那些坐在墙基上的小孩子扑去,那个与鸵鸟搏斗到底、最后把鸵鸟按在地上的小女孩也扎煞着胳膊扑了上来。范朝霞将女孩子抱起来,一张大嘴,在女孩子的脸上,鸡啄米一样亲着,嘴巴里还心肝儿肉儿地乱叫着。我看着那个漂亮的女孩,心情很是复杂。想不到老兰这个杂种,又制造出来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娇娇,如果她活着,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了。老兰对着那几个在他的面前垂手而立的员工破口大骂,有一个员工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他吐了一脸唾沫。他的鸵鸟队原本是要在今天的肉食节开幕式上进行舞蹈表演的,这肯定是个具有轰动效应的节目,会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和众多的领导留下深刻的印象,赞誉和订单会接踵而来,但一场好戏还没开场,就被手下这拨笨蛋给砸了。眼见着开幕式就要开始,老兰头上沁出汗水。他说,你们不把鸵鸟给我弄进场去,我就把你们做成鸵鸟肉罐头。几个员工,慌忙上前去轰赶鸵鸟,但鸵鸟们不时尥起的像疯马蹄子一样的巨爪,让他们望之却步。老兰挽挽袖口,亲自上前去抓,但他一脚踩在了一摊稀薄的鸵鸟粪便上,跌了一个四仰八叉。众员工慌忙上前把他拉起来,一个个脸色古怪,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老兰看着他们,尖刻地说:好笑是吗?笑啊,你们笑啊,你们为什么不笑?那个看起来年纪最轻的员工,终于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其他的员工,跟着笑了起来。老兰也笑了。笑了三声,突然大吼:还他妈的笑!谁再笑老子就炒谁的鱿鱼!员工就都憋住不敢再笑。老兰说,回去,拿枪,给我全部枪毙,这些该死的扁毛畜生。
新年过后的第三天晚上,我们一家四口,坐在一张折叠式圆桌的周围,等待着老兰的到来。就是那个出身名门、有一个名满天下的大鸡巴三叔、与我的父亲有仇的老兰,就是那个折断了我父亲一根手指但也被我父亲咬掉了半个耳朵的老兰,就是那个发明了高压注水法、发明了硫磺烟熏法、发明了双氧水漂白法,发明了福尔马林浸泡法、堪称屠户翰林、担任着村长、领导着村民走上了发财道路、在村子里说一不二、享有无上权威的老兰。就是那个教会了我母亲开拖拉机的老兰,就是那个和理发师范朝霞在理发椅子上性交的老兰,就是这个要把所有的鸵鸟都枪毙了的老兰,就是那个让我一想起他就心乱如麻的老兰,敬爱的大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