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作者:傅宝珍
文案
某一日,汤奕可捧读某人粉丝的微博:“周嘉树,我用余生钟爱的男孩……”
路过的周嘉树:“你该不会……生什么病了?“
汤奕可:“……没有!”
“那就好,你的余生还很长,别太早下定论。”
“借您吉言。”
#娱乐圈、微甜
#男主声称这不是姐弟恋
所有角色均无原型~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娱乐圈
主角:汤奕可,周嘉树
第1章 序:
佳南图书公司策划为青年女演员汤奕可出版写真书。
负责该书的编辑王亚欣,今早收到汤奕可发来的邮件,内容是汤奕可自己写下的人生经历。
时下的明星艺人,一部分出道早,没有心思和时间读书。一部分要保持身材,过分节食,影响脑子,讲话颠三倒四,让人抓不到重点。最后一部分,各有各的脾气。毕竟,人无完人。
汤奕可发来的‘经历’,是不是她本人撰写的,不重要,只要与她的百科对上。
王亚欣怀着这样的心思,点开邮件里附上的文档——
孟平生老师答应帮我写个序,但我还没有收到,我怀疑他忘了。最近他在忙演唱会,等他顺利结束,我会盯住他写完的。
因为父母离异,我在徐州念完高中,才跟随母亲来到香港,继续大学的学业。
我们搬进外公外婆家那一天,客厅里的CD机正放着《又见炊烟》,外公在躺椅上午觉,外婆出门会友人去了。
我拎着行李,悄悄走进不陌生的房间。以前每逢寒暑假,我都会回来小住,床头那一盏绿色灯罩的台灯,灯绳儿一拽,照亮我的童年。
我放下行李,稍作休息,依然听得见客厅的歌声,谁叫这个家一共八十平,不过,位于尖沙咀,称得上家底颇丰了。
我打开窗户,往外张望,对面是一座粉红色墙体的公寓楼,挂满衣物,飘飘荡荡,楼下则是花花绿绿的广告牌。
此刻萦绕家中的歌声,仿佛从我这一扇小小的窗户飘出去,“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诗情画意虽然美丽,我心中只有你……”
安家落户,与以前走马观花的小住不一样,真正要融入香港生活,于我而言,最难就是这个‘言’。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是不会粤语的,原因是家人担心我学不好普通话,从来不教我。如今这般情况,一家人都很懊悔。
母亲提出一个主意,让我到外公家经营的粤菜酒楼,做帮工,工作是招待和传菜。
酒楼出面的老板娘是舅母,我们好多年没见,她拉住我不放,口吐莲花般夸我又是长大懂事,又是容貌出众的,我有些难以招架。
外婆把母亲教养成淑女,连麻将都不会打,父亲正是钟意她的文静,与他脾气相投,受到他们的影响,我结交的朋友也没有毛热火辣的,所以我很少跟这么能说爱笑的人打交道。
直到有食客进门,她起身相迎,我松一口气,却见她领着人走上楼梯,不忘朝我招招手,叫我跟上。
二、三楼才是餐厅,也大有不同。我上来二楼环顾一圈,服务生个个身穿黑衬衫。
因我是老板家人,到底不是真来打工的,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只要舒服不怕脏。
我只在没有包厢的二楼工作,上午吃早茶的老人多,中午人少,晚饭人又多起来。我的粤语太烂,找我点单费劲,人越多我越清闲,碰上内地的旅游团,我才忙起来。
如果晚上的来客兴致高,酒楼会营业至凌晨两、三点,变成歌舞厅!当然,年轻人在兰桂坊,这里是中老年交际舞厅,唱的歌比我年纪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