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教化场
第二十四章 挽回
11月22日下午,C市11中学校内发现一具男性无名尸体。由于死者全身一丝不挂,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故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通过认尸启事查找尸源,第二天下午,一马姓市民向警方报案,称死者是其父亲,并经警方安排辨认尸体,确认无误。
死者马春培,男,57岁,汉族,无业,丧偶独居,生前居住在红园区台北街83号三单元四楼一号。死者生前育有一子马光,系某国有企业出纳。由于马光与其父甚少来往,所以直到案发后第二天,看到认尸启事后才发现死者已被害。
死者生前独居,与亲属、邻居很少来往。由于他平时喜好到附近的麻将社打牌,所以牌友们对他倒比较熟悉。警方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死者在案发前一天穿黑色呢子外套,米色手编毛衣,深藏青色长裤和一顶毛线帽子,但在案发现场及附近没有发现上述衣物。
死亡时间为11月21日晚22时至22日凌晨3时之间,死因为失血性休克。死者头部无明显伤痕,四肢及躯干处有多处软组织挫伤,但均非致命伤,死者颈部深达气管的割伤才是致命伤所在。凶器为锐器,具体种类不详,单双刃不详。死者手脚和面部均有被胶带缠绕及密封的痕迹,怀疑死者生前曾被劫持及拘禁。
在死者下体提取一条缠绕状手帕,经检验,该手帕的质地为普通棉布,生产时间大约在15——20年前。手帕上提取到部分体液,经化验为精液和女性阴道分泌物,分属O型血男性和AB型血女性。经过与死者的DNA比对,手帕上的精液为死者所留,但年代久远。经死者之子马光辨认,此手帕并非其父所有,在家中从未见过这条手帕。
死者怀中的塑料儿童服装模特为南方某厂家所制,在本市多处地点有售,查明购买者非常困难。模特所穿的裙子为某童装品牌服饰,本市各大中型商场均设有专柜,查明购买者同样需要假以时日。至于模特所穿内裤具体厂家不详,无法查明来源。
警方对死者社会关系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死者于1982年大学毕业,曾在某国有企业任会计,10年前企业倒闭,死者买断工龄后先后在多家私人企业打工,但从业时间都不长。55岁后死者不再就业,考养老金度日,晚景颇为凄凉。死者生前社会关系相对简单,为人低调内向,不曾与人结怨,但偏偏与其独子关系冷淡。警方多次走访死者之子马光,询问父子交恶的原因。马光最初避而不谈,后经警方耐心开导,马光说了这样一件事:约7年前,家里忽然频频接到一年轻陌生女子的电话,女子要寻找的人正是自己的父亲马春培,有一次居然还找上门来。当时马光尚未结婚,看到该女子的穿着打扮后,觉得此人可能从事性服务业。而父亲马春培对此事言辞躲闪,似乎另有隐情。几日后,马春培的妻子发现家中存款少了7000元,经追问,马春培承认该笔款项是自己拿给那名女子治病了。妻子再三追问,马春培不得不承认女子所患之病为梅毒,至于二人关系,马春培拒绝讲明。妻子怀疑马春培与该女子有不正当关系,羞愤交加,一病不起,并于一年后病逝。马光始终将母亲的亡故归咎于父亲的行为不检,自母亲去世后,他与父亲之间的关系日益冷淡,结婚后更是甚少来往。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且与一般命案区别显著,故C市公安局再次求助于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
其实即使市局没有委托犯罪心理研究室参与办案,方木也对此案充满了兴趣。凶手作案手法的诡异以及对现场的精心布置,都表现出凶手有心理异常的倾向。此外,郑霖对方木说现场有更强烈的仪式感,这也是方木在现场感触颇深的。凶手将死者与模特安排成如此诡异的组合,决不是任意为之,而是要表达出一种情绪。那么,他要表达什么呢?
首先,案发时死者全身一丝不挂。凶手这么做,显然不是为了隐瞒死者身份这么简单,而他似乎也无意这么做,否则他完全可以肢解死者或者毁坏死者面部。凶手之所以让死者裸体,应该是为了表达出某种与性有关的情绪。
其次,凶手选择了一个女童形象的塑料模特。如果要在现场传达出性信息,凶手的做法显然是毫无必要的,而他之所以这么做,说明凶手想象中的性交对象乃是一个幼女。然而塑料模特身上却穿着一条裙子,这显然不是一件应季的衣服。警方经检验确认,这条裙子是全新的,从未被人穿过。如果凶手临时起意,那么在冬季里去商场购买这件裙子是相当困难的。这说明凶手早就准备好了这条裙子,而这恰恰可以证明凶手对此蓄谋已久,换句话来说,模特和身上的裙子都是凶手犯案及布置现场不可缺少的。
ydzboo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