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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三年,有一天于小端兴冲冲地跑来找普克,一见面便热烈地吻他,然后说:“快点祝贺我——我要出去啦!”
“出去?去哪里?”普克很迷惑。
“去——美——国!”于小端的骄傲溢于言表,眼睛里放着光。
事后普克回忆起来,他所受的伤害其实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的,当于小端眼睛放着光,兴冲冲地跑来,骄傲地告诉普克她就要离开时,那种丝毫没有想到对方是自己的恋人的表情。
接着,于小端就三言两语地告诉普克,她有一个叔叔早些年去了美国,后来一直没有联络。半年前忽然回来了,找到了小端家。他在美国经济状况颇佳,生活也比较稳定,只是没有子女,问小端的父母是否愿意让小端和他一起去美国定居,他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小端父母考虑到女儿的前途,很快就同意了。由于对此事没有十分的把握,部队里对这种事情又十分敏感,家里叮嘱于小端先不要张扬。直到签证拿到手,于小端才来告诉普克。
普克笑着说:“祝贺你。”到美国去,那时正在渐渐成为一些年轻人的梦想。现在于小端就要去了,普克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应该为她高兴。
于小端说:“我去了之后,马上想办法帮你也办过去,我们一起在美国生活,天哪,简直像做梦一样!”她抱着普克亲了又亲。
于小端很快就走了。普克去机场送她,临入关前,于小端忽然哭了,跑回普克身边,吻着普克说:“相信我,请你相信我!我永远爱你。”
普克在那时,觉得自己还是真的爱于小端的。于小端的走让他第一次体验到离别的痛苦。然而与此同时,普克也觉察到自己对他与于小端的未来没有信心。
于小端到美国后,不断地来信,告诉普克自己正在适应一个全新的社会和一种全新的生活。每次在信里,她都会告诉普克,她爱他,会永远爱他。等过一段时间她适应了环境,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普克办过去,请普克对她保持信心和耐心。
普克感觉很矛盾。他觉得自己的情感有时会分裂成两个普克,一个普克不断地追忆与小端在一起时的美好感觉,而另一个普克却常常想起小端兴冲冲地跑来告诉他自己就要离开时的那种骄傲表情。
普克是数学系里的高材生,托福成绩与GRE成绩都相当高,毕业前的那个学期,于小端真的为他申请到了美国纽约州纽约大学库朗数学研究所博士班的入学资格。于小端在给普克出国前的最后一封信里,写道:“怎么样,我是不是用事实来证明了我爱你?”
普克在二十二岁时来到了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美国。他在离纽约大学不太远的东村租了一间小小的公寓,每天步行往返于学校与公寓之间。于小端则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企业管理研究生,平时住在她叔叔家里,有时到普克的公寓来约会。他们在一起做爱的时候,常常会频繁地对彼此说“我爱你”。
研究所里提供的奖学金是不够的,普克每逢周末和节假日就在哥伦布广场林肯中心附近的一家中国餐馆打钟点工。通常情况下,普克做的是洗盘子的工作,因为收入相对较高。而数学班的课程相当繁重,普克没有过多的时间用在打工上。
有一天餐馆负责送外卖的人生病,老板临时让普克开车去送外卖。车开到半路时,普克看到前面马路边一个黑头发的女孩和一个金发男人的背影,他们紧紧搂着对方的腰,亲密地走在一起。在纽约,这种当街亲密的景象是不常见的,普克本能地瞟了一眼,马上觉得那个女孩的身影很熟悉。车开过他们时,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下,女的正是于小端,她与金发男人一边说笑,一边仰头亲吻。普克的车没有停,也没有减速,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开了过去。
过了两天,于小端来到普克的公寓。普克注意地看着于小端的表情,可于小端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与普克拥抱、接吻,像往常一样准备做爱。而普克那天却不行,无论于小端怎样帮着努力也不行。于小端有些失望,但也没表现太明显,只是躺在普克身边抚摸着他,问他是不是打工太累了。
普克只是觉得有些恶心。他说不清自己心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同时又想起于小端出国前兴冲冲来找他时,他心里隐隐约约的那种感觉。这两种感觉有些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