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想吃点什么东西吗?我去帮妳拿。」他敛眸笑问她。
「随便,什么都好。」她没来过这种场合,实在不知道可以拿什么人当模板学习,只见每个女人手上只拿着一杯饮料,没人在吃东西。
她不知道参加这种派对的都是上流社会的名女人,她们来这里的目的不在吃,而且有人穿着紧身的小礼服,只要一吃东西,小腹就会突出来,更不可能放心大胆的吃了。
「那好,我就照自己的意思帮妳拿啰!」傅胤征让她留在座位上,主动起身去替她拿食物,然而才走没几步,就被一群人给霸占住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女人,她们一个个都是娇滴滴的模样。
范逍逍起初有些不解,然后有些不高兴,他不是带她来当女伴的吗?干嘛在她面前跟别的女人亲亲热热的?!存心要给她难堪吗?
每个女人都一脸担心受怕的表情,不停地询问他有关手伤的事情,教她恨不得冲上前去告诉她们每一个人,他这伤是为她挨的,是她范逍逍的责任,跟她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下一刻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才会想把他这个「责任」往身上揽,就算他是真的救了她,她也没必要主动去跟世人宣告吧!蠢逍逍!
「我要回去了!」她走到他与一群女人面前,娇颜冷凝宣布自己的决定。
「等等,我送妳回去。」他笑着对每个女人告别。
看着他对每个女人都露出温柔的微笑,她心里更呕了,「不、需、要!我要自己回去。」
说完,她将银色小包往肩上一甩,大步离开宴会厅,她突如其来的怒气教他有些愕然。
她到底在不高兴什么呢?说走就走,一点也没顾虑到他这个男伴的面子,真是……不过也好,他本来就没有打算在这种地方待太久,傅胤征笑叹了口气,一脸无奈,向主办人打了声招呼之后,跟着她身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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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她的个性真的有点难缠。
傅胤征吩咐司机放慢车速,就像乌龟慢爬般跟在她的身边,他从车窗里探出头,有些无奈地笑看着她走得飞快,巴不得快点将他甩掉。
「妳的脚不痛吗?」他叹了口气问道。
范逍逍瞪了他一眼,随即回头不肯再看他,继续大步地往前走,蓦然一个停顿,整张美丽的脸蛋都皱了起来。
她的脚好痛!
可是,为了不在他面前服输,她咬牙忍下了双足的不适,一手提着银白色长礼服的裙,继续大步地往前走。
「上车吧!我的大小姐,穿着那双高跟鞋走得那么快,小心把妳那双白嫩的脚丫子给磨破皮了!」
「那也是我的事情,不需要你管!」
「可是我会心疼呀!」
「疼死你最好!」跟别的女人亲热完,就来跟她油嘴滑舌吗?她范逍逍才不吃他那一套!
「真是狠心的女孩。」他笑叹了声,示意司机停车,他打开车门走上人行道要将她拉进车里,「快上车。」
「我不要!」她挣开了他的手,更用力地大步往前走,最后索性将磨脚的高跟鞋给脱下,一脸不高兴地塞到他手里。
反正这双折腾人的鞋子是他送的,现在她把它们还给他,也算是物归原主了吧!
傅胤征没料到她会这么做,手里拿着女人的高跟鞋显得有些愕然,随即快步地追在她身后,「妳到底在不高兴什么呢?说吧!要不妳就跟我上车,让我送妳回家,好吗?」
「我说不要就是不要!你听不懂国语呀!」她双手提起裙,赤裸的双足奔跑得更快了,穿过晕黄的路灯之下,美得就像个堕入凡尘的天使。
一瞬间,他看傻了眼,心底有一处角落彷佛被人给撼动了,过了好半晌他的神智才回到了现实,追上前低吼道:「别用跑的,妳没穿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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