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尝尝
只不过话说到最后,总觉得她的这个习惯被这么久不见的李易阳都记得清清楚楚,莫名让她有点不自在。
好像什么秘密突然被揭穿了似的。
……
李易阳要搭晚上七点的飞机,下午吃完鲜芋仙之后就送她回家了,两人在小区门口挥手道别。
然后不等踏进小区的大门,顾湘就火速拆开了他送的生日礼物,发现是一块很可爱的手表,圆形的白色贝母表盘搭配纤细的金属表带,看起来很别致,都有点不像是李易阳能选出来的礼物。
顾湘看到手表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弯起眼睛,迅速给自己戴上试了试,好一阵臭美。
之后把手表的包装盒整理好塞回袋子,这才注意到里面竟然还有一封信。
于是按下电梯键,一边低头拆信封一边慢吞吞地进去。
只是没想到信看到最后,都让她忘了按自家的楼层键,就这么在静止的电梯里呆了整整十分钟——
To 顾湘:
其实很早之前就想给你写一些东西的,至少在转学之前。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也怕说得不够有条理,你可能会误解我的意思,最后还是觉得用书面表达的方式最合适。
至于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之前我的理由是觉得时间太仓促,来不及动笔,但现在知道不是这样的,只是那个时候我没有勇气完整地表达我的感受。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报道那天,你给我的第一印象跟别人不太一样(当然其他人在第一天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甚至可以说不算太好。因为我那个时候不太喜欢主动和周围的人交流,也不擅长应付陌生人的示好,准确地说我其实并不想跟周围的人交朋友,所以你在我看来太聒噪了,当时我甚至想过要跟老师提换同桌的事,只是后来又不了了之。
虽然不知道事实上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样的,但在你看来我应该很奇怪吧,怎么会有人不爱吃零食,怎么会有人下课不往小卖部跑,怎么会有人一整天都不说几句话……我经常听你这么说。
但是这些现在看来其实都不重要了,我写这封信,只是想告诉你我眼中的你。
只不过上一句话刚写完,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比较好,用一些阳光鲜花的比喻来形容你大概会显得太俗套。
你可能更像自由的风吧,而且是夏天的风,无拘无束,热烈洒脱。
至于剩下的,我好像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表述。
我还记得有一天下午的历史课你睡着了(其实每天下午你都会忍不住打瞌睡,就算你中午明明趴在桌上睡过了),当时窗户开着,教室里有风,阳光从窗户外面透进来,你的头发被照成金色,我那天在课上忍不住转头看了你很多次。
在那之后,我就开始控制不住看你的视线了:好比你上完体育课满脸通红地喝水的样子,你开小差的时候听到老师说要请人回答问题惊慌失措拽我衣服的样子,你用错误的握笔姿势埋头写作业的样子、早读英语的样子、看课外书的样子、伸手扎头发的样子、吃草莓布丁的样子……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这就是喜欢。
(翻页)
你看到上面那句话不用太紧张,我写这封信只是单纯地想要告诉你我的心意,你不需要回复我什么,只需要把这封信看完就够了。
我决定在这个时间写这封信,是因为距离能够保持这些话纯粹性。你是我那段时间所有美好的回忆,你成了“喜欢”的代名词,就像我在写这行字的时候,仅仅是想到当时的喜欢,就已经足够美好了。
所以你也不需要考虑“喜欢”之后的事情,仅仅是知道我的喜欢就够了。
最后,我很高兴我有过这样一份喜欢。你很好,或者更应该形容成美好,跟你相处的那段时间很珍贵,有勇气喜欢上这样一个人,也是我对自己的一种肯定。
所以最后的最后,希望你可以永远像现在这样自由快乐。
第35章 尝了三十五口 你最近为什么都不理我?……
李易阳的字很好看, 工整清秀,笔锋柔和,很像他这个人。
或许正因为这样的笔触, 他的信一字一句读起来很温柔,至少比他平时所展现出来的要温柔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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