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
改篇成电影《我要我们在一起》的小说
作者:李海波
当我年底离开海边,那场异地恋已经持续长达九个多月。这九个月里,我们一个在风急浪高的海边,一个在节奏匆忙的城市,过着完全迥异的生活。我提着行李包从车站里走出来,城市的喧嚣让我觉得无所适从,就像一个流放雪山多年的野人。 一看见我,凌一尧的眼圈就红了,她扑上来一把抱住我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好奇地看着,仿佛我们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当我走过一面镜子,无意中往里瞥了一眼,这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我穿着一件我自以为还算干净的军大衣,面部被海风和紫外线弄得又黑又粗糙,头发不自然地翘着,仅仅在路上耽误两天就长出青色的胡渣,完全是一个年轻农民工的形象。而我身边的凌一尧,衣着细致,身材窈窕,化着几乎看不出来的裸妆,完全是一个漂亮得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都市女孩。不知道怎么的,她挽我胳膊时,我不自觉地往旁边避让,总是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她很快感受到我的疏远,也不再勉强,打车时我们坐在后排,每人坐一边,互相不说话。她带我去买衣服,然后一起去宾馆开房,我洗澡时她帮我搓背,两人赤裸相对时我才告诉她,刚才我突然涌起一阵自卑感。凌一尧努力地搓我身上的尘垢,摸到我后背那条不慎被钢钎剌出来的狰狞伤疤,她用手指轻轻触碰着,许久都没有说话。“早知道是这样,死也不会让你去那里。”她说。我却非常希望她看到我的成就,我洋洋得意地告诉她,我已经和那个公司的领导处得很好,年后可能要被派去乌鲁木齐负责一个项目,年薪十五万。然后我自顾自地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要考一级建造师,要赚更多的钱,要积累更多的经验和人脉,以后还要自己拉工程队单干。但凌一尧对此并不感兴趣,而她是我唯一在乎的听众。那天我们做爱了,我不记得久别重逢时的具体细节,只记得她突然狠狠地咬住我的肩膀,像被夺食的猫一样死死地咬住。我疼得连头皮都麻了,却没有反抗,我知道她心里堵着许多情绪不知如何表达。那两排细细的齿痕至今未消,一直烙在我的左肩,有时我怀疑它是一个诅咒,如影随行,一直延续到我彻底忘记她的那天。
不知道为什么,以往二十五六年,我一向是文艺小青年,但在海边呆了大半年以后,我突然怎么也变不回来了。即便我穿着体面的衣裳,做了好的发型,但几天以后衣裳皱巴巴了,发型也乱糟糟了。我觉得自己像一张被烫皱的透明糖纸,再也熨不平了。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回到正常的人类文明社会,我才发现自己的肤色与周围的同龄人明显区分开来。为了恢复原先的肤色,我买了各种牌子的美白护肤品,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都要用一遍,甚至在堂妹的指导下学习使用面膜。可是,海边滩涂的紫外线辐射比城市高出数倍,咸海风侵袭下的肌肤就像风腊肉一样,那些措施几乎不起一点作用。我之所以那么焦躁,是因为她的父母又在给她介绍对象,我年底必须去拜会一趟,让他们认可我这个女婿。当我把内心的忧虑告诉凌一尧,她毫不在乎地安慰道:“没事的呀,我就说你是为了养我才去闯的,他们不会为难你的。”她这样一说,我才稍微安心下来,但事实证明,我此生做的最失败的事情,就是将那么重要的拜会搞砸。
大年二十七夜,我拎着几瓶天之蓝登门拜访,虽然她父母很热情,但我总觉得那更多是一种客套。吃饭时她爸爸问到我的学历,职业,以及家庭,我敢肯定这些问题他已经在凌一尧面前问一遍,只是想要我亲口重新给一次答案。这种技巧性的拷问让我非常不自在,但还是毕恭毕敬地回答:我大专毕业,现在做工程,家离市区还有十几公里,父母都是种植花木的农民。她爸爸说做工程赚钱,现在农村人日子过得挺好,她妈妈一直没有表态,只是叫我喝酒吃菜。酒一喝多,我就觉得自己的口风有点把不严了,于是忍住少开口,而她妈妈这个时候提及我这有碍观瞻的肤色。我的心里堵得慌,满是委屈,又不敢反驳,生怕酒劲之下言多必失。凌一尧跑回房间,拿来我以前的照片,解释说我以前不是这个样子,她爸爸则打圆场说年轻人不怕吃苦很难得,又不是天生黝黑。那原本只是一次不太完美的拜会,但下楼的时候,遇到的一件事情让这次拜会变得非常糟糕。我离开时他们送我到楼下,刚好小区里有邻居远远地打招呼,她父母都一起过去握手闲聊,凌一尧和我在原地聊天。但她妈妈很快也把凌一尧招呼过去,向对方介绍这是自家闺女,研究生毕业,在哪里哪里工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邻居那边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皮肤白皙,一身的书生气。凌一尧在父母的指引下叫伯伯,叫婶婶,接受夸奖时礼貌地笑,不时地回头望我一眼。我看着一辆电动车后视镜里的自己,皮肤黝黑,加上酒后的模样,完全不是我自己能接受的模样。我在那里傻傻地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我还是带着一身酒气,沿着墙角自个儿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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