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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了。
我漫长恋爱岁月的最终结局。
我穿着简溪送我的球鞋,穿着他喜欢的小羊皮外套,站在机场的安检口,看着他牵着林泉,一步一步的离开我的世界。
一个高大一个小巧的背影,他们依偎在一起,就像我们曾经依偎的样子一样。
简溪提着巨大的旅行包,也提着林泉的白色背包。他伸过手,揽过临泉的肩头。
一步,一步,走向他们共同拥有的世界。
我看着机场安检的人在他们身上来回检查了几下,就放他们过去了。
然后他们的背影,就消失在来回拥挤的人群,和密密麻麻的蓝色红色电子数字牌的后面。
我在厕所洗了把脸,掏出包里简溪的手帕擦干净脸上的泪水,然后把手帕丢进了厕所的垃圾桶。
走出航站楼的时候,我看见了站在门口等我的崇光。
他穿着他喜欢的neil barrett 浅灰色的及膝长风衣,软软的羊毛绒混合织物,永远都可以给人的皮肤非常非常柔软和细腻的触感。他戴着一顶毛茸茸的毛线帽子,稍微遮掩一下他的偶像身份,但他并没有戴墨镜,所以我可以看见他的眼睛,像两面深沉的湖泊,盛满了温柔,和一些难以察觉的悲痛。
风吹过他的眼睛,让他的眼眶变得发红。
他朝我伸出手,站在原地等我。
我走过去抱住他的腰,把脸靠近他的胸膛。
他身上的香味温暖又和煦,但也带着一点点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我想到这里又红了眼眶。我本来以为经过了刚刚躲在厕所隔间里面的大肆哭号、差点引来机场保安之后,我的眼泪已经流完了,但是现在,我在他如同太阳般暖煦的羊绒风衣里,再一嗡嗡嗡地哭起来。
他轻轻地抬起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下一下地拍着,像当初在医院里,在白被单上和着音乐拍打的样子。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我站在人潮汹涌的航站楼门口。
我越过他的肩膀,看见了暮色里的上海。无数人来到这里,无数人离开这里。这个见鬼的城市,这个永恒的城市。我看见周围年轻的女孩子对崇光投过来疑惑而稍许激动的眼神,也看见夜空中不断冲上天空的飞机闪灯。
在轰隆隆的飞机轰鸣里,我发现崇光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顽劣的少年了。他安静、沉默,像所有那些成熟的男人一样,年轻的脸庞上甚至有些沧桑 ,眼角装点着两个被风雪轻轻吹亮的冬日清晨。
他轻轻地拍着我的肩膀,像小声哼歌一样,说:“没事,我陪你啊。”
我心里的恶毒还没有来得及完全消散,于是我说:“是啊,陪的了一年半年,然后我还得送你。”
他没有说话,安静的站在机场周围上演的巨大的悲欢离合里,风吹不进他的羊绒风衣,他的眼睛藏在我身后,藏在羊毛帽子和浓密的头发下面。我温暖得像要睡过去一样。
我忘记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只是我打开门的时候,看见坐在客厅里等我的顾里、Neil和唐宛如。他们望着我的眼神,让我感觉自己三分钟之后就要死了。
我平静而缓慢地脱下自己的围巾、大衣,放下自己的包,解散扎起来的头发。整个过程里,我都没有说话,他们也不知道说什么。
我慢慢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顾里说:“…… 你饿的话,厨房里有我带回来的……”
我停也没停地从他们身边走了过去,然后打开我房间的门,拉起窗帘,把暖气开到最高,然后上衣、裤子都没脱,就倒进了厚厚的被子里。
像是迎面被睡眠突然猛烈一击,我在两秒钟里,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崇光坐在主治医生的办公室里。
主治医生望着他年轻的脸,好像有些觉得可惜,问他:“你真的改变主意要进行手术了?之前只有50%成功率的时候,你不想做。而现在病情比以前要糟糕,手术成功的几率大概只有15%,你还是想要做么?”
崇光的脸笼罩在台灯金色的光芒里,散发着软软的梦境一样的柔光,他点头,说:“我想活下去。”
从来没有过的漫长的窒息的梦。
却是温暖的,滚烫的,像是冬天裹在被子里围坐在壁炉边的早晨那么暖烘烘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