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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