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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邓已经担任起我的经纪人的角色,可是她现在还没说明,我也没有付酬给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这么热心,惟一的解释是她善良,而且看好我的小说(可以把小说家比喻成股票,按各人发展会有升有降)。
我的小说写不下去,但天天的插图画得很快。接下去他就得再等我往下写了。
蜘蛛卖给我一台奔腾Ⅱ电脑,还免费装了modem和不少电脑游戏软件,这样没事做的时候我和天天一起玩游戏,天天玩帝国反击战已经成瘾,我还在电脑上写诗,然后发电子信件给朋友们,包括给莎米尔和马克的英文版。
“找个理由聚一聚吧,我好想我的宝贝天天呀。”马当娜在电话里声音混浊地说。
“给你念一首诗……日子过得他妈慢,一颗心浸在温吞水里饱受美丽时光的煎熬,爱人怜悯的双眸,打量镜中新添的每一根皱纹,一觉醒来再也不能开着时速180的快车去海边了,我活着,我也死了。”
她一念完就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这是我今天一觉醒来后做的一首小诗,不差吧?真正的诗人不在文坛上。而是在疯狂的床上。”
“我完蛋了,这些天写不出一个字。”我向她坦白,“所以你就该开个派对嘛,冲冲霉运,把晦气赶走,除了美酒,音乐、朋友、狂欢,难道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
我分头打了一通电话,“8月份没有什么奇迹发生,为了天天新画的一系列水粉画,为了我写不下去的小说,为了大家的友谊,健康和快乐,请你们来参加我们的1+1+1派对。”我一遍遍地重复这样的话。
在派对举行的前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是那个自称常为男女朋友们心碎的双性恋化妆师,漂亮宝贝飞苹果打来的。他说次日飞到上海来为沙宣系列化妆品宣传活动中的模特做造型,“来吧,”我高兴地说,“我有个更有意思的派对。”
那一个晚上8点半,“1+1+1”派对在我们的寓所盛大举行。
所谓“1+l+1”就是“l个人+l朵玫瑰+l首诗”,我精心策划了这个派对的所有细节,在来客名单上细加斟酌,男女要有基本合适的比例,而且太严肃,没有幽默感的人绝对不请,以免破坏整个夜晚的气氛,好在这些朋友们的骨子里都很酷,为崇尚享乐与浪漫的死硬派。房间稍微收拾了一下,不用太干净,反正翌日清晨结束的时候我会在一地狼藉中醒来。
天天显得很开心,一身白色塔夫绸中式衫裤,使他看上去像来自古希腊月光海岛的美少年。
门开着,一个个朋友依次来到,他们和天天拥抱,然后由我检查他们是否带全了我们所要求的可爱小礼物。朱砂和阿dick最先到。朱砂看上去神采奕奕,穿着淡红的细肩带裙子,有点像本届奥斯卡上最佳女主角《莎翁情史》中的格温尼斯·帕尔特罗,比上一次见到还要显得年轻,新房已经装修完毕,阿dick也搬了进去与她同住。
“阿dick的画在清逸画廊卖得很好,下个月还要去威尼斯,里斯本参加一个国际性艺术展。”朱砂微笑着说。
“去多久?”我问阿dick。
“大概三个月吧,”dick说。他的小辫子已经剪掉了,除了右手手指上一个骷髅戒指,浑身已显得如办公室男人一样光滑整洁,这其中应该有朱砂的潜移默化作用。我原本以为他们在一起不会超过三个月,但现在似乎证明了两个人是般配的。
“我想看看你的画,”天天对阿dick说。
“先让我来看你的画,”阿dick伸手一指墙上的一排水粉画,“不把它放在画廊公开展出,真有点可惜了,”他说。
“以后会的。”我对天天笑笑。
马当娜和一个美国小男生一起出现了,看来警察马建军已成为她漫长恋爱史上一个句号,留在翻过去的一页里,她的情爱总是建筑在一次次的分手上。
马当娜照旧脸色苍白,手指叼着一根烟,穿黑色紧身衫,宝蓝色织锦中裤,塑胶厚底鞋都是gucci牌子的,戴着墨镜使她成为夜晚不寻常的女人,虽然有些娇情(夜晚戴墨镜真的是很娇情吧)。她介绍一头金发长相酷似好莱坞坏男孩莱昂纳多的美国男生给我们认识:“johnson,”又拿手一指:“coco,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