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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有47条染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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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手坪系列杀人案,随之发生!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我后来在现场发现的一缕金色烟灰,因为这缕烟灰的出现实在让人费解。
  在发现烟灰之后,我曾无数次地想过,到底是谁把它遗落在现场的?
  其实仔细想想,答案无非两种:
  一、凶手
  二、被害人
  如果烟灰是凶手留下的,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毛桃会抽烟
  二、毛桃曾经躺在床·上抽烟
  虽然毛桃有打火机,但我依旧认为这很不现实,因为躺在血肉横飞的案发现场抽烟,怎么看都像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手才能干出来的事,一个连人话都不会讲的黑猩猩,应该没有这种‘雅兴’。
  所以,答案就变得异常简单——金箔雪茄肯定是陈志国抽的。
  原来我一直是这么以为的,陈志国靠着卖古董的钱卖了一箱金箔雪茄,在被杀前躺在床·上抽了最后一支。
  从逻辑上讲,这样非常合情合理。
  但是,这也不过是建立在逻辑之上的假设罢了。
  事实证明,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有两点:
  第一、金箔雪茄在武汉的销售网点很少,有也是偷卖。陈志国就算去过武汉,也不太可能遇得到。
  第二、陈志国平时住在村子里很少出去,应该没有这么高雅的爱好,就算真遇到了金箔雪茄的代购,他也不舍得买。
  我觉得这个地方一直是个谜团,就算后来发现了林染的日记,这个谜团也没有解开。
  因为在林染的日记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金箔雪茄的记录。
  最后,我也慢慢放弃了寻找这个线索的念头。
  直到发现少年才是这个案件的真凶,我才又想起了这条线索,同时脑子里忽然萌生出了另一种想法——金箔雪茄会不会是少年买的,买了之后恰好送给了陈志国一支?
  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但后来仔细想想,发现还是不对。
  因为这太违反人性了——一个年少气盛的少年,怎么可能把这么珍贵的雪茄心甘情愿地送给一个□□了自己十几年的男人?
  所以,推理到最后,只剩下了唯一的可能性。
  尽管这种可能性我并不愿意面对,也不愿意承认,但是经验告诉我,有时你最不愿意看到的,恰恰最接近现实——在陈志国和樊秀芝被杀后,少年进入过一次现场,他躺在鲜血淋漓,血肉横飞的床·上,点燃了那支雪茄。”
  说到这,江昭阳停了下来,喝了口水,马上继续说道:
  “我在这方面的经验很少,不太能理解这种弑亲案嫌疑人的犯罪心理,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少年并没有从这场杀戮中获得多少心理满足。
  一开始他肯定是兴奋的,但过不了几天,他就会再次陷入空虚之中,就像原来发生的事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他该往哪里去呢?
  在这个问题还没想通的时候,警察出现了,他们开始调查陈志国和樊秀芝的死因,少年又一次躲进了山里,通过望远镜朝山下观望着,他很得意,同时又有点好奇——山下的这群笨警察到底会怎么破案呢?
  他躲在山里,连一点逃走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一点都不怕,因为杀人的是毛桃——一头不会开口说话的畜生,它的杀人动机是秦玉——而秦玉不知道他回来了,所以没有人可以指证他。
  另外,他也足够小心,现场除了那一缕不小心掉落的烟灰之外,他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证据。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算村里有人偶然看到了他,因为外貌特征的变化和他脸上的刀疤,那群笨警察也永远查不到他,因为在官方记录上,他早就是个死人了。
  要查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就算公安部派出了最优秀的犯罪心理专家,就算他们集全国刑警之力,也根本不可能找得到他。
  这也是少年迟迟没有出现在洪川警方视线里的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些,少年不仅得意,甚至还生出了些许自满——夜半时分,他吃饱了没事干,在月下吹起了尺八。
  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出来的时间已经够长了,随身物品和食物已经被他用光了,他中间不得不离开佛手坪,回到洪川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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