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我失忆了
“嗯。”董桑点点头,抿嘴笑着回答,“很好喝。”
谢亦也笑,眉舒目展, 配合上他穿着的白衬衣和照射进餐厅里的阳光,颇有那么一点光风霁月的味道:“那就好。这是你家乡那边有名的风味小吃,当初还是你教我怎么做的,说是从小到大最喜欢喝它,要是在早上能喝到这么一碗,接下来的一整天就都会精神饱满,干劲充足了。”
“真的?”董桑惊讶,虽然她也在刚才喝汤时升起过“这是什么人间美味”的念头,但她还以为是因为折腾了一个晚上,身体累坏了、肚子也饿坏了的缘故,所以吃什么都觉得香,原来不是这样吗?
不过就是一道家乡菜而已,怎么就有这么神奇的魔力了?还是她自己都忘记了的家乡菜,以它没有作为常识保存在大脑里的情况来看,她以前应该不怎么重视这个东西才对,会喜欢到他说的那个地步吗?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这种话?”
“两年多前,你大四那会儿,我们刚刚同居的时候。”谢亦道,“你给我做的第一顿早饭就是这个,说是之前去云州时没让我尝到当地的美食,很不好意思,就亲自给我做了一回,让我看看什么才叫正宗的三鲜留丝汤。”
他说着,停顿片刻,有些试探地看向董桑,询问道:“桑桑,你还记得吗?”
董桑有些为难地蹙起眉,顺着他的话去努力回想,结果还是和之前的几次尝试一样,以失败为告终,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有的只是她听了他的描述后在大脑里构建而成的苍白画面,没有任何实感。
也是,她连自己最喜欢的家乡美味都不记得了,更不要说这种连记忆正常的人都不一定能想起来的陈年往事了,估计只有等到她彻底恢复记忆的那一天才有可能想起来一点,现在就……
“没有,我什么都不记得。”她摇摇头,有些抱歉地回答他。
谢亦听了,脸上没有露出什么失落的神色,像是早就料到了她会这么说,见她一副茫然苦恼的模样,还反过来安慰她,温柔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等这个周末有空,我再重新把它教还给你,好不好?”
这样当然最好,她本来就对这个汤很感兴趣,再加上从前是她教他,现在反过来换他教她,相似的情景、相同的事物,说不定就能想起些什么来,所以董桑点点头,答应了这个提议,又问道:“对了,你刚才说去云州没尝到当地的美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很早就和我一起回过家了吗?”
谢亦一愣,眼底飞快地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旋即微微一笑,把这些全部隐去,应道:“……是啊,挺早时候的事了。我陪着你去过不少次,到后来你哥都烦了,说我怎么老围在你身边转悠,不给你们兄妹留一点相聚的私人空间。”
“……”
就这样,两个人边聊边吃,等吃完早饭时,时间已经来到了九点零五分,离谢亦之前所说的开会时间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勉强徘徊在能够准时到达的范围内,但已经很危险了,只要路上的堵车情况有一点严重,就有可能导致迟到。
意识到这一点,董桑就有些着急地站起来,催促他去换衣服出门,反倒是谢亦没什么急迫的样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收拾着餐具,看得她一阵着急上火,伸手去够他手里的碗碟。
“这些东西我来收拾就好,你快去上班吧。”反正按照以往两人一个做饭另一个洗碗的惯例,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她来收拾的,要是时间充裕,让他偶尔代劳一下也没什么,但今天他都快要迟到了,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谢亦却避开了她的手,说是她今天既然身体不舒服,那这个洗碗的活就不麻烦她了,他来就好,市局离家比支队要近,他今天上午直接开车过去,不经过支队,时间上完全来得及,不用担心。
董桑半信半疑,但见他说得笃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就不再说些什么,由着他收拾碗碟去了厨房,转身去客厅照顾哔哔和毛毛,只不过隔几分钟就看一下时间,决定他要是耗得太久,就把他从厨房里拉出来,推也要推着他去上班。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被毛毛吵醒了的缘故,哔哔在今天早晨破天荒地没有迎着鱼肚白吊嗓子,把她从睡梦中无情唤醒,安安静静地待到了现在。当然,也有可能是它叫了,但她睡得实在太沉,没有听见,不过从它没有呸她一脸“傻蛋!”的情况来看,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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