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霍锦宁也无所畏惧,他客客气气的拒绝了这位陆爷。
一个正经商人,一个清白生意人,在这如狼似虎的世道,只会被人吃得渣也不剩,这也是他当初能说服他父亲同意他和萧瑜婚事的原因。
旁人也许不敢开罪陆爷,也无法拒绝这份暴利诱惑,可他却能堂堂正正的说上一句:
钱权势,他霍锦宁一样不缺。这个钱,他不稀罕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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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轮在海上颠簸数天,才终于靠岸。
楚汉不告而别,并没有向二人辞行,阿绣也明白他的深意,但在心中免不了些许感慨。
即便这些年来她安安稳稳的活在霍锦宁的庇佑之下,时不时还是有现实的零星碎片迎面刮来,如同漏网之鱼,时刻提醒着她,这世道究竟是如何的残忍冷酷。
那是阿绣最后一次见到这个硬骨头的书生,三年以后,她听谢景澜告诉他,楚汉在广州遇害,享年二十九岁。
她还记得初见时他调侃霍二少金屋藏娇,她还留着他送给她赔罪的那套《莎翁全集》。
活着,相遇,在一起,是这世上多么奢侈的事情。
......
霍锦宁的同学汤普森家中在美国经商,而新婚妻子是英吉利驻港高官乔治爵士之女,婚礼隆重而正式,请柬上特别要求了到场所有男士着晨礼服,女士穿戴礼帽长裙。
晨起,霍锦宁来敲门时,女佣告诉他,阿绣还没有穿戴好。
“遇见什么麻烦了?”
卧室的门打开,阿绣缓缓走了出来。
她今日的礼服是一袭粉蓝色束腰长裙,胸前腰间都点缀着繁复的蕾丝和蝴蝶结,头上戴着一顶小巧的礼帽垂着半幅面纱,上面星星点点的细小碎钻好像花瓣上的晨露,晶莹剔透。半遮半掩的清秀面孔上,化了妥帖的淡妆。
也许还不是美艳妩媚的玫瑰,也不是雍容华贵的牡丹,但落在霍锦宁眼中,却是成人礼上初入社交场合的青涩少女,那份拘谨与好奇,正是最动人的。
他轻笑了笑:“很美。”
阿绣脸红了红,窃窃的喜悦,但她还是摸着耳朵,有些窘迫道:
“耳环,戴不上......”
和礼服相配的是一套粉钻珠宝,包括项链耳环和手链,活波俏皮,其中那对水滴形状耳坠,精致璀璨。可阿绣不常戴耳饰,这对耳环太大,摆弄了许久都没有戴上。
阿绣正懊恼间,手上的耳环被霍锦宁接了过去,只觉耳上一热,便被他轻柔的捏住了耳垂,不禁浑身一颤。
“我帮你。”他轻声道。
她抬眸,见他贴近着她,双眸低垂,神情认真,温热的气息就喷薄在她颈侧,修长手指不紧不慢的替她戴着耳环。
二人这样亲昵无间,无端就让阿绣想到了耳鬓厮磨一词。自古描眉鬓钗这等闺阁私密小事,从来都是夫妻之趣。
阿绣想着想着,脸上就忍不住发烫,几秒钟也变得漫长缠绵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耳朵这样敏感,不过被人轻轻触碰,就浑身难受得不得了,明明方才女佣替她戴耳环时并不是这样的。
霍锦宁本来是没什么旖旎心思的,可瞥见近在咫尺的小姑娘眼神四处游离,从耳朵到脸颊甚至脖颈都红得滴血,身子克制不住的轻轻颤抖着,他动作不禁顿了顿,指下的方寸肌肤也渐渐变得炽热了起来。
然后他不动声色收回了手,敛眸笑了笑:
“不要勉强了。”
阿绣轻轻了松了一口气。
霍锦宁吩咐女佣又拿来另一套简单大方的碎钻首饰,这一回耳饰是夹的,不用穿耳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