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陆诚的解决方法是,带她去上海迪士尼浪了三天。
回来之后她缓过劲儿,状态很好地工作 了一阵子。
再撑不住的时候,他又拉她去了香港迪士尼。
第三次,去了大阪环球。
谢青觉得再这么下去她早晚能靠给世界各大游乐园写攻略赚外快。
也是从大阪环球回来之后,两个人的关系更近了一点儿。
——她终于看不住陆诚的死缠烂打,搬进了他在国贸的住处。
之前的商住两用,成了两个人偶尔午睡的地方。
盛夏时节,开庭通知终于送达。刚好在前几天,《诉风月》电视剧立项的消息传遍了微博。
对于这次官司,谢青并不紧张,一时之间便反而是《诉风月》的消息让她更加在意。
身为作者,都想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改编,这和追求出版一样,是一种执念。
开庭当日,陆诚开车和她一起去法院,眼看谢青坐在副驾上刷了一路微博。
“不是刚立项吗?有这么多消息可刷?”他感到费解。
谢青依旧闷着头:“大家在聊谁演合适嘛。”
他哦了声:“你觉得谁合适?”
谢青坦诚:“我觉得他们聊的,都不太合适。”
现在出来聊的,大多是演员粉,谁的粉觉得谁好,粉丝滤镜让很多人无法客观判断演员和角色是否贴合。
又想一想,她道:“顾雯倒是不错。”
“?”陆诚仔细回忆了一番,“那是谁?演过什么?”
“就是《文采风流》的时候给我演过女主的那个。”谢青道,“我感觉她又美艳又有记忆点,《诉风月》的女主也是美艳型嘛。”
陆诚点点头:“她演技也还可以,回头可以跟破晓谈一下。”
说着在法院外的路边把车停稳,两个人一起在法院门口过安检的时候,正好碰上绮文的代理律师。
但直至坐进法庭,都没有见到钱智鹏,只有代理律师一个人出庭。
这对庭审结果倒不会有太大影响,全权交给代理律师的案子本身也很多。但由此可见,钱智鹏的心态大概崩得很彻底。
陆诚这回依旧是作为证人出庭,向法庭证明谢青的一切稿件都是手写,发布到网上的电子稿是他安排专职编辑进行录入的。
被告方对此表示不认同,法官告知被告,不管是电子稿还是手写稿,如果他们要法庭认定《赤玉录》是谢青写的,必须出示相关证据。
那位律师全程出于一种垂头丧气的状态,代理这种注定打不赢的官司,大概是很郁闷的。
他们能提供的只有《赤玉录》的全稿,但i地址或邮寄方式,一概没有。
谢青这边则除却作为辅证的手稿之外,还有一系列旁证。
比如,张觅雅让她打印了和前编辑的全部聊天记录截图,聊天记录里没有半句关于《赤玉录》。
——一个作者要和出版社出版一部书,但和编辑完全没有相关交谈,这说不通。
被告律师说《赤玉录》的编辑不是那位编辑,法庭说那你提交其他编辑的记录啊。
被告方也拿不出来。
于是,就连谢青都明显地看出,法官有了明显的个人倾向。
虽然因为判决书的撰写过程过于繁琐,做不到当庭宣判,但这件事基本没有悬念了。
两个月后,判决书送达。
判决书上提到“被告没有提供相应有效证据证明《赤玉录》为原告所创”,“故本院认定《赤玉录》非原告所创,侵犯原告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