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琴见林馥馥回来,问:“怎么了慌慌张张的,刚才那个女的打来的电话?”
林馥馥的脸几不可闻的红了,神色不自然道:“没,就……一个推销电话。”
好在周小琴忙着自己的事情,暂时没空去“计较”她的脸是为什么而红。
实则,林馥馥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周小琴解释她和莫炀之间的关系,怕越说越乱。
说青梅竹马不太恰当,毕竟从小除了是邻居关系外,她和莫炀之间的接触不算特别多。
然而。
他们之间好像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比如,三个月前他们还在同一张床上醒来。
下了班之后林馥馥开着自己的小polo去水果市场买了新鲜的樱桃回家,一到家就开始埋首烘焙室,就连老爸老妈几次三番来喊吃晚饭她都没有顾上。
最近樱桃上市了,又大又甜,是莫炀的最爱。但林馥馥又花了点心思,想做一个樱桃派。
樱桃派的制作林馥馥早已烂熟于心。派馅使用去核樱桃放入小锅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和糖加热煮沸,后续放入水淀粉搅拌至浓稠透明的状态。想要派皮酥松可口,面粉黄油细砂糖蛋黄等等的比例都是林馥馥自己多次尝试后的黄金比例。
有一件事林馥馥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她会去自学做甜点,是因为知道莫炀喜欢吃甜食。
新鲜出炉的樱桃派又香又酥,林馥馥将滚烫的派放入特质的包装盒当中,小心翼翼地放好,想要把自己亲手做的点心送给他。
盛夏夜晚七点,天空中刚染上灰色的墨。
整个世界好像慢慢开始从喧闹中寂静下来,万家灯火也渐渐点亮。
林馥馥一出门就看到了公交车上的莫炀——他最新代言的运动饮料。
广告海报很大,几乎占据了整个公交车身,也让莫炀那张精致的脸在林馥馥的面前无限放大。
林馥馥的心跳就这么不自觉加快了些,她不由放慢了脚步,数着拍子让自己冷静下来。
那么多年,莫炀的五官其实变化不大,依旧耀眼夺目。
林馥馥总也忘不了第一次见莫炀的时候,他背着个大吉他,手上还提着两个行李箱。
秋日的阳光打在莫炀的脸上,好像给他撒上了一层金光。总感觉,他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刚上初一,莫家一家人从邻市搬来,据说是因为烽市这面的教育环境要好很多。莫家为了莫炀这个独子似乎可以牺牲一切,那会儿莫炀的爸爸刚在邻市的一家五百强企业升职,但却为了让儿子上一所更好的中学而辞职举家迁到烽市。
林馥馥就这么傻傻呆呆地看着莫炀,一直到他走近递给她一份礼物。
他微笑说:“你好,我是莫炀,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还请多多关照。”
良好的家庭教育显得莫炀不仅懂事成熟而且十分有礼貌,虽然后来林馥馥发现那不过是他的伪装。
当时林馥馥讪讪地接过他的礼物,小声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馥馥,双木林,馥馥是苏武《别友》诗里‘烛烛晨明月,馥馥秋兰芳’的……”
然而还不等林馥馥介绍完,她妈就捧着一笼包子扯着大嗓门过来说:“快趁热吃,我亲手做的包子,真材实料别家买不到,好吃的包子呦。”
少女情怀总是诗。
林馥馥却感觉自己被“滚烫”的包子浇了一头的“冷水”。
其实两家就只隔着一面墙,按理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但莫炀总是很忙,学钢琴,学小提琴,学吉他,学书法,学跆拳道……他总有学不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