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高跟鞋走在酒吧的地板上,鞋跟碰撞瓷砖,哒哒哒哒,发出空灵的脆响。
宅在家太久,总是闷头画画的扶桑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环境,她望着摇摇晃晃的灯影,迷离闪动的灯光促使她微眯了眼。
可,当年的霸气小魔王怎么可能就这样屈服退缩呢。
她门都没敲,看准了包间号,推开大门。
在内里喧嚣的热闹声中快速地找回儿时的记忆,融了进去。
在大院那会儿,孟括跟她玩得最熟,他一手搭上扶桑的肩膀,侃道:“姐,这么多年没见,怎么好看了那么多,真不愧是我们军区大院里最好看的妹子啊。”
“滚,那会儿大院孩子堆里,就我一个是女的,别给我戴高帽啊。”扶桑嫌弃地扒开他的手,瞥了他一眼。
孟括天生热情开朗,永远当的都是暖场的那一个。
其实,他是怕扶桑这么多年没跟他们混,会尴尬,会不自在。
没想到她自己倒主动起来,坐到了中间,吆喝着各位,向大家问好,叙旧。
疏离,不存在的。
划拳,骰子,没一样是怕的。
仿佛还是当年的那个女汉子。
扶桑输了一轮,自认倒霉,灌了满满一杯。
一个穿着牛仔衣的英俊男问她:“姐,最近在哪儿高就啊?干什么活呢?”
扶桑眉头一皱,摆了摆手:“怎么还叫我姐呢!那都是小时候瞎起哄的称呼,孟括那是真比我小才叫我姐,你,我还不知道,比我足足大了两岁。以前小屁孩的称呼就改了吧!”
英俊男莫名其妙地脸红了起来,他摸摸脑袋:“习惯嘛,一时半会儿有点难改口。你还没回答我问题?”
“哪有什么高就不高就啊,都是很普通的活。”扶桑认真地想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职业一时半会儿很难跟他说清楚,毕竟漫画家这个职业在当时还不算很普及,就借着醉意,随口胡诌,“每天在家混吃等死待业,吃喝玩乐一条龙,咸鱼一条。偶尔也画一下画……”
英俊男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回什么了,他抬眸,上下扫视了扶桑一眼,多了些嘲意。
倒是身旁一直默默不吭声的许焰煜轻嗤一声,敬了扶桑一杯。
扶桑喝完,实在忍不住,去了趟包间内的洗手间。
水声滚动,她洗了把脸,冲掉脸上微微的酡红。
推开门,走出去的时候,脚步明显已经开始飘了。
桌前围了一大堆的人,扶桑眉心微皱,准备绕过去,返回沙发上坐一坐,缓解一下醉意。
经过包间大门时,门外骤然传来几声颇有规律的敲门声,持续不断,仿佛内里的人不开门,他便敲到地老天荒似的。
扶桑无语了一下。
什么鬼!?
都8102年了,谁进包间还敲门啊?
要不是她碰巧经过,还不一定有人听见呢。
她脚跟晃了晃,伸手握住门把,把门从里面打开。
微凉的穿堂风过耳,从门外灌了进来,外头的亮光刺得她有些睁不开眼,她伸出五指,挡在脸上,隐隐约约瞧见一个穿着深色衣服的男人立在门口。
视线有点儿模糊,她不能看清他的五官,却也能感受到那人与生俱来的强大气场。
冷冰冰的,很利落,很硬气。
逆着光的缘故,宛如神祇一般的存在。
扶桑愣了几秒,放下手的同时,
薄唇微张,视线对上。
作者有话要说:
真、醉酒小白兔女孩(其实是个社会姐)与直男军官的对手戏马上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