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我去买一份。”
迟砚把书包放下,揣着手机跑远了。
孟行悠扒拉着包装盒里的水果,分量不多,她吃得很慢,吃一口少一口,吃一块少一块,都是平常水果谈不上多稀奇,但她舍不得很快吃完。
迟砚一离开,孟行悠静下来细细听,才发现自己的心跳得有多快。
第一眼看见喜欢,可以说是新鲜感,是情绪作祟,来得快去得也快,当不得真。
可看了很多眼之后,明明知道不可能完全没有把握,一直暗示自己不要喜欢还是越陷越深,这样的东西还叫情绪吗?还是因为新鲜感吗?还是会来得快去得也快吗?
孟行悠知道绝对不是。
不止不是什么来得也快去得也快的新鲜感,说不好还是一种比那个还是强烈一百倍的东西。
孟行悠吃着水果,很不合时宜想起来小时候一件趣事。
外婆是个迷信的人,特别喜欢算命,喜欢到可以跋山涉水去一个穷乡僻里找一位神婆。
全家上下都被神婆算过,孟行悠也没能幸免。
神婆说她天生富贵,不愁吃穿,唯独会在感情上栽跟头。
前八个字孟行悠信,后面的根本不在意,只当是个笑话。
那时候她说神婆算得不准,就是骗老太太的钱,还被外婆一顿说,骂她亵渎神灵。
孟行悠那时候还跟裴暖吐槽,以后找不到工作就去找个山头,给自己做个旗,搬个木桌子木板凳往那一坐,逢人说好话,封鬼说鬼话,准能发大财。
她是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谁,从来都是别人在她这里栽,她怎么可能栽到别人身上。
她是喜欢看帅哥,遇见特别帅的还愿意多看两眼,但没有那种要占为己有的欲念。
迟砚的长相特别对自己的胃口,孟行悠承认这一点,不然第一次在高速也不会跟失心疯一样去要微信。
可她以为,就是仅此而已。
脸会有看厌的一天,世界上的帅哥不止一个,她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很正常的事情。
开学一个多月,迟砚的脸每天算是停留在她生活圈子里面,那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频道,理论上她应该早就看腻了,然而并没有。
不止没有,她还发现了他除了颜值其他的发光点。
声音、成绩、才艺、还有小秘密。
别人不知道但是她知道的小秘密。
这个与普通人区别开来的东西,让她特别有成就感。
总之,他没有不好的地方,他好的地方还都戳在她最敏感的神经上。
这就好比你现在喜欢吃冰淇淋,然后面前就出现一个冰淇淋,你看见冰淇淋你在想,要是这是香草味儿的就好了,然后你一尝,这他妈就是香草味儿。你尝完一口觉得不够,你在想要是能再来一个就好了,然后旁边有人来告诉你,你中奖了,还能免费再吃一个,口味任选。
要什么出现什么,是不是特美,你有什么理由不开心?
迟砚就好比这个冰淇淋,她喜欢什么,总能在他身上找到什么。
她一边跟自己说不要喜欢,他身上就多出现一个她喜欢的点,循环往复,孟行悠愣是给环出一种宿命感来。
好像头顶上有个声音一直在问你。
嘿,姐们儿。
这么好的人,你有什么理由不喜欢?
唯独会在感情上栽跟头。
这神婆不是算命准,是乌鸦嘴才对吧。
孟行悠思绪重重,迟砚把藕粉买回来,看见她手上的东西还没吃完,说:“这榴莲被你戳的跟案发现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