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有假,我是口吃四方。夸张了一点。”
“两人每人点了两个菜,毛鹏程喜欢吃猪肚,他一看菜单上有猪肚这道菜,于是二话没说,就点了它,毛鹏程还特别喜欢吃鱼,于是他又点了一个他特有吃的清蒸草鱼。
谭莎莎喜欢点了一道啤酒鸭与一道猪大肠。再要一个小菜,这就算齐了,就两个人吃饭,再说了,这也是一次普通的吃饭,没有必要搞得太隆重,两人点好后,都说好,于是菜就算是点好了。服务小姐写好了菜单后,问道:要喝酒吗?这一问还真是把毛鹏程给问愣了,因为刚才饿得两眼发昏,毛鹏程已经没有喝酒的念头了,只想着快点能够有饭吃,不至于让自己的胃再闹抗议,再闹抗议,说不定就真要得胃病了。毛鹏程一看服务小姐站在原地没有动,于是立刻将眼光扫向了谭莎莎,谭莎莎发现毛鹏程看着她,知道他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于是微笑着对服务小姐说道:我听他的。
毛鹏程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既然听我的,说明她是喝酒的,一般来说,女人都是这样,如果她不会喝酒,他一般不会说“听他的”,她会直截了当地回复说“我不会喝酒,你喝吧”。于是毛鹏程对着服务小姐说道:给我们来两瓶燕京啤酒吧。
两人无事可干,于是无话找话说,无非就是问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无关痛痒。不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毛鹏程一看首先就来了一盘水蒸草鱼,心里那个美呀,简直无以言表。不过毛鹏程再饿总不能马上就开吃吧,于是他拿起一瓶啤酒,打开了盖子,为谭莎莎倒满了一杯,谭莎莎并未拒绝,看来,毛鹏程的确没有说错,谭莎莎确实会喝酒。
毛鹏程举起酒杯对着美丽的谭莎莎道:来,为我们自己接风洗尘,同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干杯,谭莎莎随即应声道:干。于是两人一扬脖子,都把一杯啤酒喝了个见底。
毛鹏程又将酒给倒上,又很热情地叫谭莎莎吃菜。谭莎莎看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一点都不慌乱,更没有表现得不自然,她好象就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显得很随意,这让毛鹏程很是高兴,觉得谭莎莎这个人还好相处,不像有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让人猜不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谭莎莎不是这样的人,谭莎莎其实也发现毛鹏程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所以才会与他说话这么投机,这么有话说。俗话说,人逢知己千杯少。想想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当然毛鹏程与谭莎莎还算不上什么知己,可是人世间往往就是这样,有缘的人有一天总是很熟识对方,会走到一起,当然,这个走到一起并不是说一定就要结婚,有时只是一种子很要好的朋友的意思。所谓知己也是朋友中的一种,而且知己并不一定指异性,同性之间同样存在知己,或许更多。
喝了一杯酒后,毛鹏程便叫谭莎莎添饭,不过他并没有帮谭莎莎端饭,他只是把饭盆递给了谭莎莎,叫她自己盛,谭莎莎盛了一平碗饭,毛鹏程便也端起来了饭碗,往饭碗里盛了一碗饭,因为他确实很饿,再说了,空腹喝酒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方面容易醉,另一方面也伤身,毛鹏程觉得没有必要这个逞什么英雄。吃了一碗饭,两人又开始喝酒,不过这一次谭莎莎没有再喝满杯,毕竟他是女人,他怕自己喝醉了丑态百出,或者出什么洋相,毛鹏程也没有勉强她,人家是女人,你勉强别人干吗呢?莫非你对别人有不良用心,或者垂涎别人的美貌。其实毛鹏程是个性欲很强的人,但他绝对不会乘人之危,或者下流无耻,他还是很讲义气的。
吃饭的时候,毛鹏程了解到谭莎莎来自天鹏市区,她家就住在天鹏市内,家里就她一根独苗苗,父母并不是什么高官,他父亲是天鹏市文化局的一个科长,他母亲则是天鹏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内科医生。
谭莎莎自然也知道了毛鹏程来自天鹏市属下一个县城的小镇。父母是个体户,家中也只有他一根独苗。
他们还知道对方,一个是学中文专业,一个是学美术专业。
当然这些并不是对方要刻意去问,而只是一种无意聊天时捕获的信息。你说,两个初识不久的人能够聊什么呢,无非就是问些诸如出生地,毕业学校,个人喜好,家庭情况等等。
说话的时候,毛鹏程并没有太过注意到谭莎莎的脸部变化,当他吃完饭,准备去结账时,猛一抬头,才发现,原来谭莎莎喝酒红脸,你看他的脸上有不少的红块,乍一看,就像新娘子出嫁时脸上的红晕呢,要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要有多迷人就有多迷人。毛鹏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被惊呆,没想到谭莎莎喝了酒的样子这么可爱,毛鹏程忍不住多看了她几回,谭莎莎用余光一扫,发现毛鹏程正聚精会神地看着自己呢,不免一下子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这样以来,她的脸更红了,样子更是诱人了。毛鹏程一看,如此情形,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毛鹏程结了账,两人便相跟着走出了这家酒馆。
第三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