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盏花
母亲动武,她受了伤,这只能算是意料中的意外。但,颂超会在这个时候向她表白心迹,却是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不管她认识颂超已经有多少年,她眼里的颂超一直是个孩子,是个弟弟。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心里根本就没有颂超这个人物。现在,颂超突然冒出来了,带著他那份孩子气的憨厚,近乎天真的热情,来向她表白心事。这,把她整个的心湖都搅乱了。但是,即使这件事,也没有林维珍的出现,带给她的意外和震荡来得大。林维珍是维之的妹妹,比维之小了四岁。当佩吟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晚会中认识维之的时候,维之在念大三,而维珍还只是个十七岁的高中生。不过,即使那时维珍只有十七岁,她已经是个被男孩子包围著的风头人物。维珍在这方面和她哥哥很像:吸引人,能说会道,随时都被异性注意和喜爱。维珍还更突出一些,她发育很早,绰号叫“小丰满”。由这个绰号就可以看出她的身段,十六岁她已经是个小尤物。
当佩吟和维之恋爱的那些年里,维珍也正忙著享受她那早熟的青春,大部份的男孩子都只是她的猎获物,她从小就不对感情认真,或者,在她那个年龄,她还不认识感情。她像一只猫,喜欢捕捉老鼠,却并不吃它们。她就喜欢把男孩子捉弄得团团转。她的书念得很糟,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升学。一度,她迷上了歌唱,想当歌星,也上过几次电视,无奈歌喉太差,又过份的奇装异服(她不能不展示她的本钱),被卫道者大肆抨击,又被新闻局取缔。一怒之下,歌星不当了,转而想演电影,没多久,她就被香港一家电影公司罗致而去。在这段时间里,维之大学毕了业,受完军训,他们简简单单的订了婚,维之就出国了。维珍只在他们订婚时,寄来一张贺卡,上面写著:“愿哥哥终身爱嫂嫂,愿嫂嫂终身爱哥哥,
爱情万岁!”收到贺卡那天,她和维之还笑了好久。因为,“爱情万岁”是维珍正在拍摄中的一部电影,她寄贺卡还不忘记做宣传。这部电影在香港票房并不好,在台湾遭受到“禁演”的命运,因为过份暴露。维珍的“星运”显然不佳。等后来,维之出了国,又在国外结了婚,佩吟就和林家完全断绝了关系。她已经有两三年不知道维珍的消息了,偶尔翻翻电影画报,也从没有看到过维珍的照片。在佩吟的心中,甚至在她潜意识里,她都不准备记住维珍这个人了。
但是,维珍却突然出现了。
这是佩吟受伤的第二天,她很不舒服,伤口很痛,人也昏昏沉沉的。她应该继续请一天假,可是,她却怕父亲怀疑,也不愿请假太多,马上就要大考了,她要给班上的学生总复习,所以,她仍然去学校上了课。
中午下了第四节课,她刚抱著书本走出教室,有个学生跑来对她说:“老师,有人找你!”她的心跳了跳,以为是颂超,因为颂超说过,今天中午要来接她去医院换药。但,当她对走廊上看过去,却大吃了一惊。一时间,她根本没认出那正对她打招呼的人是谁,因为,维珍烫了一个目前最流行的小黑人头,化妆很浓,蓝色的眼影和假睫毛使她的眼睛显得又大又黑又深又亮又媚。一件大红的紧身衬衫,半透明的,她从第三个扣子才开始扣,里面居然没用胸罩。细小的腰肢,系著条宝蓝色明艳的裙子。佩吟从不知道大红可以和宝蓝相配,可是,她穿起来,却鲜艳而夺目,一点也不土气和俗气,反而充满了热力和媚力。
“喂!佩吟,”她迎著她走过来,笑嘻嘻的。“不认得我了吗?”“噢!”她上上下下打量她,也微笑起来:“真的不认得了,你变了很多,比以前……更漂亮了。”
“算了,别挖苦我了。”维珍笑著,跑过来,亲切的挽住佩吟的胳膊,佩吟闪了闪,怕她碰到伤口,她的闪避,使维珍微微一楞。“怎么?不愿意我碰你啊?”她率直的问。
“不是,”佩吟勉强的一笑,挽起袖子,给她看手上的绷带。“我这只手碰伤了,有点疼,你到我右边来吧!”
维珍真的绕到她的右手边,挽住了她,好亲热好依赖似的,就好像她们天天见面一样。她们一面往校门口走,她一面滔滔不绝的说:“哦,佩吟,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只是比以前苗条了些,现在流行要瘦,你真有办法。我是怎么节食都没用,瞧我还是这么胖乎乎的。佩吟,你看我是不是太胖了?去三温暖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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