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的头颅
作者:蔡骏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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