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全集(Ⅰ+Ⅱ+Ⅲ,3部全)
死者老屋的木头侧门上,还写着一个恐怖而诡异的“杀”字,看上去触目惊心,“杀”字上打了一个叉号,上面还写有一个“王”字。连起来就是“王杀”。父亲对记者声称,门上的字是孩子写的,写了很久了。13岁的匡志均,为什么要在门上写下一个杀字呢,上面的那个王字有代表了什么,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奇怪之六:古怪恶梦
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亲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未谋面、个头很高的男人悄悄进入他家农村老屋,从后门进去,一个人进了屋,带着个帽子,背着个包,看不到他的脸。她立即被吓醒了,因为儿子当时正好回农村老屋割草没有到江北城与父母见面,于是母亲赶紧催父亲回老屋看看。父亲起初并在意,拗不过妻子,11月5日才赶回老屋查看,结果儿子真的出事了。在老家里,有个80多岁的邻居老婆婆告诉父亲,她曾经见到了一个奇怪的陌生男人出现在村里,还出现在他家附近,那人背着个包,戴着帽子。父亲感到万分恐惧,为什么邻居老婆婆见到的这个人竟然和孩子母亲梦中出现的男人一样,这是人还是鬼,父亲为此去山上道观里烧香祈求平安,还咨询过民间道士。
民间道士没有多说什么,只表示问题可能来自于他们家的那间阴森的老屋。
民间道士留下一张符,让匡记录贴到孩子吊死的那间房子里,道士说七七四十九天后,孩子要回煞,家里不要有人,所有人都要躲开他。
法医判断,红衣男孩是发现尸体前的48小时内死亡的,也就是11月3-4日。遗体额头前有一个小孔和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双脚裸部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没有任何伤口。法医进行了尸检,孩子从头部到腹部,都被线缝着,还带走了男孩的内脏等物,回城里解剖。
警方认定,经市、区两级刑侦、技术部门调查,匡志均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派出所开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在死亡原因一栏上写着“其它非正常死亡”。
父亲匡记录很不理解,对警方的鉴定结论不服。当时,他质问警方:什么叫意外死亡?既然不是他杀和自杀,我儿子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什么是非正常死亡?
对于他的疑问,警方没有回答。
于是,父亲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释“意外死亡”的含义,警方负责人想了一会儿说,比如玩游戏也可能引起死亡。父亲再次提出疑问:玩什么游戏?和谁玩游戏?如果是玩游戏引发的死亡,那我儿子死时,双手、双腿捆得非常专业的结又从何解释?我儿子双手被捆后,不可能把自己“挂”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红裙子和游泳衣。
父亲匡记录对采访的记者说,后来刑侦支队的负责人告诉他,不仅是区局,市局也无法解释发生在匡志均身上的这些现象。
红衣男孩案在网上引发热议,众说纷纭,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说法渐渐形成。
网友“xing-1982”的原贴:
标准的养鬼术前半段,凶手可能是为了炼鬼专门找上这个小男孩。
网友 “chung。good” 的原贴:
让其子嗣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凶手熟知小孩出生年月,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头顶有针眼!分魄术!
那针用尸油泡过,泳衣为水,红衣为火,秤砣为金,横梁为木,地为土。
网友 “chenjia3344” 的原贴:
此案手法乍看下颇有许多自相矛盾:比如说:既给男孩穿上红裙,又在头顶用分魂针,是为了散魂。但又在脚(文.)上用上坠魂砣,胸前用引(人.)魂白花,如果只是与其(书.)家里有深仇大恨,想将其魂(屋.)魄打散,则又何需要加上坠魂拓和引魂白花呢。这看上去自想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麻烦,那将其变成厉鬼不是自找麻烦?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实凶手并不是简单的想要打散其魂魄报仇什么的,也不是单纯的想养厉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可能是想提炼一个至阳的精魄。如果这个男孩八字纯阴,选一个八字纯阴的13岁零13个月的男孩,是为了提取一个至阴至阳的极品精魄,因为这样的精魄极为罕有。有些修炼精深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花上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寻找这样一个精魄。所以他给男孩穿上红裙散魂,为免魂魄飘散无法提炼,所以在脚上加上坠魂拓,秤砣铁制,铁不透阴阳,坠在脚上魂魄无法远游,只能在死处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针从额前分散这个男孩的魂魄,只将其至阳精魄或者至阴至阳的精魄从胸前的引魂花中引出。这样才能解释他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我看警方也知道这事邪门,将这个案子公布出来,估计既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玄学方面的解释和帮助。
ydzbook.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