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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

作者:求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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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伙人都是干苦力的,都没什么文化,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救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水泥渐渐凝固瞎焦急。后来建筑公司的人来了,我就跟他们商量该怎样才能把小艳救出来。那时候水泥基本上已经凝固了,要把小艳救出来,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地桩毁了。可是地桩毁了,整个地基就得重做,他们当然不肯答应,因为那样他们公司的损失可大了,而且还会拖延大厦的封顶日期。
 
    就在我和他们为了救不救小艳而吵起来的时候,有个记者跑来了,还拍起照来。他们怕会把这件事闹大,就抢了记者的照相机,还打了他一顿。接着他们就向我提出条件,说给我二十万让我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当时我可真是心慌意乱,小艳不住地哭着叫我救她,而且家里还有正发着高烧的儿子,建筑公司的人又不肯让步。我那时想,小艳肯定是救不了的,他们绝对不会答应把地桩毁掉,再这样拖下去,儿子怕也会出事……所以我就狠心答应他们的提议,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之后,我就马上赶回家带儿子去看医生。当我把儿子带到医院时,他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住了三天院才能把烧退下来。期间建筑公司的人来过,给了我两万块,让我千万别乱说话。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只是想着把儿子的病好,其它的事都没心思去想了。
 
    后来儿子的病终于治好了,可是留下了后遗症,经常都会打瞌睡。这时我才想起建筑公司答应给我的二十万只给了两万,于是就到他们公司要钱。他们的头儿大概心疼这笔钱,不想给我,就跟我谈,说给我安排一份好工作。
 
    小艳已经死了,我要是继续在工地上干活,就很难照顾儿子,加上给他们多哄了几遍,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当时安排我在现在这间物管公司里做保安主任,以我的水平来说,的确是份不错的工作,可是这份工是用小艳的性命换来的,我儿子还因此得了个打瞌睡的后遗症,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服气。再加上后来儿子知道,是我亲自把他娘害死,经常都对我不理不睬,我就更加来气了。
 
    日报大厦建成之后,是由我们这家公司负责管理的,我觉得是出一口恶气的时候了。闲来跟大厦的保安侃大山时,我故意提起小艳的事,还绘声绘色地说在建筑过程中发生很多可怕的事情。当然我并没告诉他们小艳是我老婆,只是拿这件事吓唬他们,还说小艳死前发誓要报复所有人。其实,我这样做只是想解解气,但没想到后来这事越传越悬,所有人都说大厦里有女鬼出没,闹得人心惶惶。
 
    之后事情闹大了,公司的头儿大概猜到是我暗中搞鬼,就找我谈了一下。他们为了封住我的嘴巴,还给我升了职当上人事主任……
 
    听完黄杰的叙述后,我心中不由生出多个疑问。按照他的说法,所谓的日报大厦闹鬼事件,只不过是以讹传讹及疑心生暗鬼的产物,而并非什么鬼魁妖怪作祟。而他提及儿子有经常打瞌睡的症状,更让我想起保安黄禹,于是便问他:“日报大厦的保安黄禹是你儿子?”
 
    
    
卷五 隔世情痴 第十章 集体幻觉(下)
    他露出无奈的神色轻轻点头:“是,他是我的大儿子。他一直都觉得是我害死他娘,所以这些年来他也不肯叫我一声爸。我跟现在的妻子结婚后,他对我就更冷淡了。本来我是可以给他安排到更好的工作,可是他老是跟我作对,做什么都马马虎虎,为了替他保住现在的工作,我也不记得替他背了多少黑锅。”
 
    “他脖子上的红丝是什么回事,天生就是这样的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是那次发高烧的后遗症,医生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他话语间流露出对儿子的担忧。
 
    日报大厦的闹鬼事件并非真有其事,而只不过是一个谎言?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黄禹竟然是陈艳的儿子,他会不会跟这宗案子有关系呢?仔细回想也不是全无可能,首先何夕看见女妖时,正是与他一同值班,但他却赖在保安室没有一同上楼查看。随后的情况也是差不多,每次他都赖在保安室不愿离开,也许他就是借此暗中搞鬼。然而,这只不过是我的推测,而要验证我的推测,或许有一个人能帮我。
 
    我让蓁蓁先回诡案组跟老大交代今晚的“降魔伏妖”行动,毛主席说人多力量大,要揭开女妖的真面目,当然不能让我一个人去送死了。所以我打算让全组总动员,除了蓁蓁和雪晴这两大主力之外,伟哥和喵喵这两个拖油瓶也不能放过。
 
    把蓁蓁赶走后,我就独自到小娜上班的医院找她,到步时她已经快要下班了,于是我就请她吃饭并准备向她咨询一下。在餐厅里,我把日报大厦闹鬼的事情告诉她,询问她一个谎言有没有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威力,弄得如此人心惶惶。
 
    “你还记得‘集体癔症’吗?”她微笑着问我。
 
    “当然记得了,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你跟我说过的。不过,当时你没有说清楚,只说是集体幻觉的学名。”记得那时候,我正为了写一宗灵异案子的报告而搔破头皮,幸好她告诉我这玩意,我把它写进报告里,稀里糊涂地混过去了。
 
    “你的记忆力还是那么好。”她对我笑了笑,徐徐解释道:“我先告诉你什么叫癔症吧!癔症即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症。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癔症患者,因为癔症的形成,能简单到会因别人的一句话而起。譬如说,某人刚喝下了一杯水,他身边的朋友就告诉他,水里有条虫子。他立刻就会觉得恶心,并出现呕吐的现象。然而,实际上这杯水是干净的,并没有朋友所以说的虫子。这就是癔症的一种具体表现。
 
    “好了,我们既然知道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患上癔症,那么要解释集体癔症就容易多了。简单来说,集体癔症就是多人同时患上癔症。或者我举个例子你会比较容易明白,比较常见的例子是学校食堂里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我们先假设食堂里有100个学生,其中一个学生的食物出了问题,他用膳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其他99名学生的食物都没有问题,但是这99名学生当中有10人看见这名学生呕吐后,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同理,其余的89名学生在看见陆续有人出现症状后,也以为自己的食物出了问题,于是就有更多人呕吐了。那么在这件事件中,除真正食物中毒的那名学生外,其他所有呕吐的学生都是患上了集体癔症。”
 
    “你的意思是,黄杰的话把保安吓倒了,使他们变得草木皆兵,以为日报大厦有鬼。而大厦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保安所谓的遇鬼经历后,也同样变得神经亏亏,以为大厦里有鬼,自己把自己吓倒。”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嗯,这也是集体癔症的一种表现。最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有少部分人相信,但随后越来越多人声称自己遇鬼,那么患上癔症的人就会呈倍数增长。最终原本不相信的人也会变得半信半疑,对一些细微的异常之处也会变得很敏感。譬如物件移位,也许只是自己记错了,或许别人无意间移动了。要是平时根本没有人会在意,但是大家都说是鬼魅作祟,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怀疑是否真有其事,把自己给吓倒了。”
 
    如果所谓的闹鬼事件只是集体癔症,那么水泥女妖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不禁怀疑会不会是黄禹在暗中搞鬼,他也许因为母亲枉死,而迁怒于林主编一家。以目前的证据看来,他至少有作案动机及时间,至于作能力也有值得怀疑的地方。首先是他的身高,以他的身高只要在脚下绑上小码鞋就能踏出洗手间的鞋印。其次,他在发高烧后留下嗜睡及脖子出现红丝的后遗症,这与传说中的飞头蛮有类似之处。倘若假设他是飞头蛮,那么这案子就更加悬了。
 
    不过,倘若黄禹就是水泥女妖,那么仍然有不少疑点解释不了,最大的疑问就宁宇易遇害后,凶手如何逃离反锁的暗房。假如凶手是黄禹,并且他是飞头蛮,那么他顶多只能让头及颈部穿过空调管道,而凶案现场有鞋印,死者后脑又有凶手留下指压痕迹。倘若凶手的身体在暗房里,那么他就算头部能穿过空调管道也不可能逃离现场。而假设凶手的身体在暗房以外,只有头和脖子通过管道进入暗房,那又不可能留下鞋印及指痕。这还真是一道逻辑难题啊,也许我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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