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人命关天,这个时候我敢说假话吗?”
赵队问:“那刚才我向你了解情况时,你为什么不说?”
我搔搔后脑勺道:“刚才一紧张,就把这事给忘了。”
赵队掏出一个笔记本,一边记录一边说:“你反映的这个情况,对我们很重要。但我们需要向你确认三件事。第一,你确定你昨晚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时,是凌晨1点钟,是不是?第二,当时林月的房门虽然关了,但并未锁上,是不是?第三,你确实在黑暗中看见林月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是不是?”
我点点头说:“是的,这三点,我都可以确定。而且我怀疑……”
赵队问:“你怀疑什么?”
我说:“我怀疑我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的时候,她就已经被杀了。鲜血顺着沙发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发拿手机时踩到,所以留下了脚印。但因为当时屋里漆黑一团,我并未觉察到异样,还以为林月不胜酒力,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呢。”
赵队目光犀利,直盯着我道:“你凭什么叫我相信,你第二次进入林月房间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将手机落在她房里,借口回来取手机时,顺便将她杀死?”
我差点跳起来,叫道:“你可别血口喷人!第一,我跟林月无冤无仇,无情无恨,杀她干什么?第二,当时我从进入林月的房间到关门出来,前后不过两三分钟时间。黑灯瞎火的,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杀人吗?”
赵队瞧了我一眼,没有吭声,扭头出去了。不大一会,他再回到屋里,眉头已略略舒展开来,说:“我们已向小麦确认,当时你到林月房里拿手机,从上楼到下楼,前后不到三分钟。而根据我们从现场掌握的线索推断,凶手昨晚杀死林月之后,因鲜血呈放射状喷出,凶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迹。凶手不可能穿着血衣出去,所以他要么事先带来了替换的衣服,要么在屋里脱下了外套,并且还在厕所里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凶杀人的时间,最快也要十来分钟。所以你不可能是凶手。只能说,你进入林月房间时,她已经遇害,鲜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我不由得朝他竖起大拇指:“赵队,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赵队说:“根据我们刚才调查,四楼有位驴友昨晚空调坏了,半夜起来乘凉,发现三楼303房的灯仍然亮着,屋后的飘台上坐着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独自喝酒。我们带他下楼看过林月的尸体,他说昨晚见到的,就是她。”
“这么说来,我们在昨夜12点离开之后,林月觉得意犹未尽,又端着酒杯到飘台上独饮了一番,是不是?”
“应该是这样。我问过那位驴友,他回忆说当时大约是在夜里12点半。也就是说昨夜12点半,林月还活着。而你凌晨1点再来时,她已经死了。”
我说:“这样就可以断定,她是在昨夜12点半至1点之间这短短半个小时内遇害的,是不是?”
赵队说:“是的。根据你和这位驴友提供的线索,我们基本可以确定林月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夜12点半至今日凌晨1点之间。”
我说:“这段时间,我和小麦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坛边看星星呢。”
赵队说:“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说的是真话,那么你们俩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我听了,这才松口气。
赵队背着手在房间里踱了两步,思索着说:“那么现在,就只剩下你们的主任老蔡和那个年轻人周董了。”他忽然回过头来盯住我,“你觉得他们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