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归来记
“这等于他同时给自己出了一张死刑判决书,”雷斯垂德说。
“哦,你这样想吗?”
“你不这样想吗?”
“很可能,不过这件案子对我来说还不清楚。”
“不清楚?如果这样一件案子都不算是清楚的话,还有什么能算是清楚的呢?有个年轻人忽然知道只要某个老人一死,他就可以继承一笔财产。他怎么办?他不告诉任何人,安排了某种借口在当天昨上去拜访他的委托人。一直等到全屋仅存的第三者睡了,在单独的一间卧室里他杀了委托人,把尸体放在木料堆里焚烧,然后离开那里去附近的旅馆。卧室里和手杖上的血迹都很少。可能他想象连这一点点血迹也不会留下,并且希望只要尸体毁了,就可以掩盖委托人如何毙命的一切痕迹,因为那些痕迹迟早要把他暴露出来。这不是很明显吗?”
“我的好雷斯垂德,你所说的使我感到有点过于明显,”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把想象力加到你许多长处中去,但是,如果你能试试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地位上来看,你会挑选立遗嘱的那个晚上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这两件事连接得这么紧是很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别人知道你在那里、正是这家的佣人开门让你进屋的这样一个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藏尸体,而又留下手杖作为暴露你是凶犯的证据吗?雷斯垂德,你必须承认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根手杖,福尔摩斯先生,你我都知道:一个罪犯总是慌慌张张的,往往干出头脑冷静的人能避免的一些事情来。他很可能是不敢回那间屋里去。你给我一个别的能符合事实的推测吧。”
“我能够很容易地给你举出好几个推测,”福尔摩斯说,“譬如,有这样一个可能的、甚至是很可能的推测,我把它当礼物赠送给你。老人正在给年轻人看那些贵重的证券,因为窗帘只放下了一半,一个过路的流浪汉在窗外看见了他们。年轻律师走了,流浪汉就进屋来,看到那根手杖,便抓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烧了尸体以后就跑了。”
“为什么流浪汉要烧掉尸体?”
“就这点来说,为什么麦克法兰是要这样做呢?”
“为了掩盖一些证据。”
“可能流浪汉想不叫人知道出了谋杀案。”
“那为什么流浪汉不拿东西呢?”
“因为那些字据都是不能转让的。”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你可以去找你的流浪汉。在你找他的时候,我们不放走这个年轻人。将来会证明谁是对的。请注意这一点,福尔摩斯先生:就我们所知,字据一张都没有动过。我们这个犯人根本没有理由要拿走字据,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得到这些字据。”
我的朋友好象给这句话扎了一下。“我无意否认目前的证据在某些方面对你的推测非常有利,”他说,“我只想指出还有其他可能的推测。就象你说的,将来会作出判断。再见!大概今天我会顺便去诺伍德,看看你进展得怎样。”
这位侦探走了,我的朋友从椅子上起来,带着一个人面对合他兴趣的任务时那种神情,为这天的工作做好准备。
“华生,刚才我说过,我第一个行动的方向必须是布莱克希斯,”他说着一边匆忙穿上他的长外衣。
“为什么不是诺伍德?”
“我们在这个案子里看到有两件紧接着出现的怪事。警察当局正在犯这样一个错误,就是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件怪事上,因为它恰巧确实是犯罪行为。但在我看来,显然处理这个案子的合理途径应该是从设法说明第一个事件着手,就是那张不寻常的遗嘱。它立得那么草率,又给了那么一个意想不到的继承人。这一点清楚了,可能下一步就好办些。
“亲爱的朋友,我想你帮不上我的忙。我一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否则我不会想到单独行动。等我晚上见你的时候,我相信能够告诉你我为了这个求我保护的小伙子已经做到了什么。”
我的朋友回来得很晚。从他憔悴、焦急的脸上,我一眼就看出他出发时所抱的希望落空了。他拉了一小时的提琴,琴声单调而低沉,他竭力使自己的烦躁心情平静下来。最后他猛地放下了提琴,开始详细讲他失败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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