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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邦调查局的研究理论,将外物插入(或放置于)被害人体内的行为,通常都是那些无组织力的凶手所为,在理论上或许可称这种现象是“退化的恋尸症”,因此,这种行为也可以算是性交的代替品。从另一方面来说,透过幻想,这些把异物插入被害人体腔的动作就变成性行为了,而这么做还不会留下什么证据,会使得调查人员摸不着方向,也就是因为这个,许多专业人士如警方调查人员、心理医师,或是参与命案评估工作的精神病科医生等,往往在命案现场都找不出凶手有进行性行为的证据。此外,心理健康的专业人士也很少检查命案现场的照片,他们对于案件的了解,也只能依靠警方对于谋杀行为所做的描述。这种种原因使得这些专业人员往往发生误判的情形——误以为把异物插入被害人阴道里的行为,是属于肢解尸体的行为并非性行为的代替品,这样对于案件的解析与研究自然是与事实相差甚远了。因此,如果能够了解上述行为就是凶手们性行为的代替手段的话,罪犯描绘人员就能更清晰、更正确地把握住凶手的心理状况,从而可以按图索骥,找出真凶。
(摘自《变异画像——FBI心理分析官对异常杀人者调查手记》)
赵小薇大吃一惊,原来事情这么复杂这么可怕!真是不可想象。传说变态杀人狂上次用水果刀扎被害人的身体,把刀子插入被害人的下身,第二次又把啤酒瓶子插进被害人的下身,看来这都是真的了。
她忍不住又往下看。
凶手保留“纪念品”与性的关系
有些人犯在案发后会想办法将被害人的物品据为己有,在他们眼中,这些都是属于“纪念品”(在我们所调查的118桩命案中,有32桩出现这种情况,比率达27%),这些物品可以提醒凶手该案发生的详细过程,因此对凶手而言可谓价值连城。当然拥有这些物品就像抱了颗定时炸弹——警方随时会将这些东西做为呈堂证物,可是这种风险却不值凶手一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纪念品”不仅可以证明他对于自己的幻想很当回事,而且还可以充当其进一步幻想的触谋。
这些“纪念品”从种类上而言可谓琳琅满目,样式繁多,从最普通的东西到最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有,甚至还有旷世奇珍,如死者的衣物、珠宝、耳环、手表和内衣等等,一名凶手就因为把死者的车子和皮箱当成“纪念品”保存,因而使得自己后来被捕;另外也有凶手会保存被害人的照片,像一名人犯就把被害人那张附有照片的身份证带在自己身边;还有名人犯在杀害被害人之前曾将她衣服剥光,然后用自己的相机照相以资纪念;至于持有被害人身体的某一部分也不算骇人听闻。
一般来说,保留死者物品的凶手都算是恋物癖者,他所保留的东西也就是他最迷恋的东西,而这些“纪念品”对凶手而言都具有特殊的意义,当然,这又和性脱离不了关系,因此,死者身上的女用内衣可算是最普通的“纪念品”。虽然有些人犯外表看不出恋物癖的倾向,可是仍会做出这种行为来,比方说前几个例子中那位迷恋女用高跟鞋的人犯就是如此,对他而言,只有高跟鞋可以提供他的性满足和“性”趣。
(摘自《变异画像——FBI心理分析官对异常杀人者调查手记》)
色情杀人狂在变态犯罪案件中,性质最恶劣、手段最残暴、危害最严重、对公众安全威胁也最大。色情杀人狂是由严重的性心理障碍造成的,既不是一般的道德败坏,也不是精神病,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色情杀人狂大都连续作案,往往有一定的行为模式,行为动机与常态犯罪不同,正常人常常无法理解他们的犯罪动机,也无法预知他们侵犯的对象,所以很难预防他们的犯罪。
赵小薇没想到杨明为这个变态杀人狂的案子搜集了这么多资料,难怪他会对不发表他的文章那么生气。其实作为记者被毙掉新闻稿正常得很,这些东西能发出来吗?只是对于这个案子他有太多的看法想说出来,也的确是很新鲜的。
“你这些东西怎么可能给你发出来?”
赵小薇问杨明。
杨明哈哈大笑,笑够了才说:
“我的小姐!我这些东西不是联邦调查局的内部资料,全是我从中国政府批准的、公开出版的书刊上摘录下来的,有什么不可以发表?你怎么也变成了我奶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