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
在自己座位坐下,拉开抽屉,拿出昨天的节目表。看来,今天起也该把抽屉上锁才行?
我凝视着节目表,回想起昨日的情景,慢慢的,学生们汗水挥洒和热气四散的欢乐气氛又在我眼前浮现。但,我的目的并非为了万千感慨。
十四:十五 来宾、职员借物竞走
十四:三十 两人三脚竞走(一年级)
十四:四五 师生对抗障碍赛
十五:00 创作舞蹈(三年级)
十五:二十 化妆进行(运动社团)
家长会委员本间是借物竞走的第三组出赛,所以,在储藏室发现酒瓶大约为两点二十分左右。而我和竹井至教室大楼后准备化装成小丑是在创作舞蹈开始之前,所以是三点,亦即,掉换酒瓶的行动是在这四十分钟里进行。
掉换时所需的时间!我在脑海中想像凶手的行动。
前往储藏室要两分钟,自储藏室至教室大楼后要两分钟,掉换后将原有酒瓶藏在草丛,装成若无其事的回座要三分钟,合计七分钟。不过,实际上不可能如此顺利进行,第一,不能被人看见,第二,需要慎重行动以免留下指纹或其他形迹,如此一来,凶手会预留充裕时间,应该为十五分钟左右。接下来是推测凶手的心理。凶手应该也观看借物竞走,这样,当然也见到本间至储藏室拿扫帚,他的神经一定集中于储藏室内的掺毒酒瓶上,那么,他也会想到在借物竞走比赛时间内尽量不接近储藏室,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又会有人前来。另外,凶手不知我化装的时刻也是值得注意之点。由于是三点二十分开始化装游行,凶手可能猜到是在那之前,却不确定是五分钟前或二十分钟前,因此,为了安全起见,凶手应该在三十分钟前的两点五十分左右就完成酒瓶的掉换行动。这么一来,凶手能够行动的时间只有借物竞走结束后的两点三十分至五十分之间了。
于是,凶手必须在两点三十分的两人三脚赛跑开始后立即展开行动。换句话说,在这段时间带有不在现场证明者,就不是凶手?
那,高原阳子如何呢?她是三年级,应该参加三点开始的创作舞蹈。而参加表演的人必须在前一项演出或比赛开始之前集合点名,所以,师生对抗障碍赛开始的两点四十五分,她会在入场处集合。只是,刚好处于时间边缘,不在现场证明无法成立。
详细就得问她本人才行了?边看着窗外的景色,我想。今天天空阴霾霾的,恰似我的心境。也许是睡眠相当不足吧!靠着椅背,我居然有了睡意,张嘴打了个大呵欠,眼眶里沁出泪珠。真是讽刺!明明心身俱疲,昨夜竟然失眠。
茫然怔坐良久,恍然间听到走廊传来脚步声,我整个清醒过来。脚步声在教职员室门口停住,不知何故,我心中掠过一丝毫无来由的不安!门被用力推开,是穿制服的警员。他环视室内一圈,向我点点头,说:“能否请你协助调查?有一点事请教。”
看看表,我来这里已超过一小时了。
我表示同意,揉着太阳穴,站起。
被带去的是储藏室隔壁的小会议室,是学生代联会开会时使用的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布置,再加上刑事们都把袖子卷高,几乎令人忘了这是在校内。
小小的会议桌前有三位刑事正低声交头接耳,不知在谈些什么,一见到我,其他两人匆匆外出,只留下大谷。大谷面露微笑,劝我坐下,说:“案子已有进展了。”
“发现什么吗?”我问。
“是这个。”大谷从脚边拿起的是一个套在大塑胶袋内的纸袋,“我们在某个地方找到的,不必说,一定是放酒瓶的纸袋。方才本间先生也确认过了,应该是不会错。”
“某个地方……是?”
“这待会儿再说……对了,你见过这个纸袋吗?见过谁提过它吗?”
纸袋是白底深蓝色细纹花样,正中央印有“i like you!!”小字,以本校学生来说,图案来免太简单了。
“我没见过。”我摇头,“最重要的是,本校禁止携带纸袋等物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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